为推动青海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近日,青海省检察院印发《青海省检察机关深入学习宣传研究阐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工作方案》从三个方面明确目标要求、细化工作举措,推进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学习宣传研究阐释贯彻工作,促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检察能动履职中。
《工作方案》指出,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把学习宣传研究阐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作为一项长期、重大的政治任务,深入学习、深刻领悟、深化实践,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检察工作的思路举措,融会贯通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以高质量的检察履职服务保障青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工作方案》强调,党组书记、检察长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抓、作表率,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到位。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立足检察实践,深入开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重点的理论研究与宣传,聚焦原创性贡献、核心要义,全面系统研究阐释宣传这一重大理论创新成果的深刻内涵和完整体系,回答、阐释检察履职实践中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不断推出有质量的研究成果,为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支持。要紧紧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要求,聚焦服务保障全省工作大局,突出主责主业,着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水平,用高质量的检察能动履职为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工作方案》要求,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要加强组织领导,将学习宣传研究阐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在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报告中充分体现,检察长要负起领导责任,精心安排部署,压实责任,着力在落实落细上下功夫、求实效,在全省检察系统内形成学习宣传研究阐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局面。要丰富载体形式,以党组中心组为龙头,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党支部为基础,坚持守正创新,充分利用各种资源,不断丰富学习形式和载体,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走向深入。
下一步,青海省检察院将加强对《工作方案》贯彻落实的督促指导,将学习宣传研究阐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列入年度法治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及时跟踪落实。要求各级检察院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围绕全省工作大局,聚焦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社会治理现代化、防范化解矛盾风险、常态化扫黑除恶、检察为民办实事、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等重点工作,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水平,以高质量的检察履职为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推动建设更高水平平安青海、法治青海。(来源:青海省检察院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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