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26条措施纾困解难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通知》等精神,推动各项政策尽快落地见效,结合发展实际,《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助企纾困力度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开发布,《通知》提出十个方面26条措施,进一步加大对青海省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持续加大财税支持方面,明确全面落实惠企税费政策。深入落实月销售额15万元(含)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减征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持续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着力推动将“企业找政策”转变为“政策找企业”。有力推动税费精准服务。充分利用官方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多种渠道持续开展线上线下税费政策宣传。深入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同时,依托大数据筛选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直推税费优惠政策。
加强金融支持力度方面,明确鼓励青海省内银行提高审批效率和便利度。支持青海省内金融机构围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需求,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优化相关服务。推广“银税互动”合作模式,使小微企业的“纳税信用”转化为“融资资本”。鼓励保险机构开发个性化增值服务产品,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信用保险等增信服务。
提升绿色发展能力和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方面,推动节能低碳发展。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绿色循环化改造。引导中小企业参与实施工业低碳行动和绿色制造工程。为中小企业提供节能解决方案,助力挖掘节能潜力。
措施强调,中小企业作为青海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力军”“稳定器”,在加快产业“四地”建设、促进经济增长、保障群众就业、改善民生水平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促进中小企业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对照各自工作职能,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工作力量,凝聚工作合力,结合工作实际,研究细化配套措施,并抓好落实。《通知》自2022年2月27日起施行。(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韩世峰、孙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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