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建高原美丽城镇 共享绿色发展成果
从古城西宁到戈壁新城格尔木,从中华民族挺起脊梁的原子城到三江源新玉树,青海以美丽为魂脉,着力塑造高原城镇的绿水青山格局;以城镇为载体,着力发展生态旅游、绿色产业等生态经济;以示范为机遇,努力在城镇生态、人文、治理安全等方面积极作为;以绿色发展改革为契机,让群众畅享绿色发展所释放的红利,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些无不展示着部省共建高原美丽城镇示范省取得的新发展、新成就、新面貌。
勇立潮头,示范省建设势在必行。青海作为西部省份,肩负着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使命。做好新时代美丽城镇建设工作,建成一批西部美丽城镇样板,对加快形成西部大开发新格局,推动东西部差异化均衡发展,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城市化道路,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自2019年11月全面启动高原美丽城镇示范省建设工作以来,青海率先在全国出台《青海省高原美丽城镇建设促进条例》;制定《青海省城镇体检评估办法》,形成“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常态化的城镇体检评估工作机制,高原美丽城镇示范省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
乘风破浪,合力献策开启新篇章。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让高原美丽城镇示范省建设注入新内涵、赋予新使命、体现新特点。高原美丽城镇要注入打造生态文明高地的新内涵,开展绿色发展理念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五进”活动,凝聚“绿色共识”,倡导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使绿色发展与绿色民生紧密结合、相得益彰。在碳达峰碳中和先行先试方面赋予新使命,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扎实开展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稳步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打造清洁低碳的新型城镇化能源体系,积极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先行先试。探索具有高原特点的城乡融合发展路子,将城镇建设与历史人文有机融合,建设具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民族团结进步的高原美丽城镇,形成“一镇一风情、一镇一特色、一镇一产业”的城镇化模式。
接续前行,高原美丽城镇建设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的工作,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新时代高原美丽城镇建设一定能展现新气象、走出新路子、形成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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