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治守护黄河安澜
青海省举办“黄河保护法”宣传活动

4月1日,为加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由青海省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贵德县委、贵德县人民政府主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宣传活动在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德县举办,旨在全面贯彻实施《黄河保护法》,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推动黄河治理取得更新更大的成效。
2022年10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从4月1日起正式施行),反映了黄河流域突出特点,形成了有效保护黄河的法律制度体系,为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青海境内黄河干流长度1694公里,占黄河总长的31%,多年平均出境水量达264.3亿立方米,占全流域径流量的49.4%,在黄河流域具有不可替代的战略地位。活动现场,共和县、贵南县、尖扎县、贵德县共同签订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河湖管护联防联控联治协议,并发布黄河安澜主题动漫《贵小鹅》。
近年来,青海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在加快把青藏高原打造成为生态文明高地上持续用力。统筹水生态环境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扎实推进“中华水塔”保护行动,稳固提升水源涵养能力。全面压实河湖长、林(草)长责任,切实抓好城乡环境卫生整治,继续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动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同时,深入贯彻青海省委省政府关于抢抓机遇促发展的决策部署,在加快建设以产业“四地”为主体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上持续用力。深入挖掘保护黄河文化遗产,讲好新时代青海“黄河故事”,积极打造千里黄河文化走廊。
青海省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要牢牢抓住黄河治理保护主要矛盾,全面落实重在保护、要在治理重大要求,切实扛牢源头责任、强化干流担当,全面贯彻落实好黄河保护法,用法治力量守护好母亲河,奋力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青海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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