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以文明之笔绘就人民幸福底色

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过程中,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始终坚持“创建为民、为民创建”的工作理念,把文明城市创建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群众幸福指数的“新引擎”和“主抓手”,有力推动城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落到实处,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城市环境不断改善。格尔木市创城办供图
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创建工作机制载体
立足省部共建高原美丽城镇试点城市、全省副中心城市等“五大定位”,全力推动城市建设提质升级。
成立市委书记和市长担任双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干成立创城专班,出台格尔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多个工作实施方案,健全领导干部联点督办、部门分片包干等机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压实各部门职责。实现督查工作全覆盖,全面推进创城工作高效高质开展。
统筹城乡建设,补齐城乡发展短板
格尔木市以项目建设为依托,加快推进城市建设,全省最大棚户区“北五片区”历史顽疾得到解决,新区建设已初见规模,建成区面积由35.5平方公里提高到56.2平方公里,不断加快推进城市道路、国土绿化、公园广场、水系连通、美丽城镇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改造提升工作,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得到进一步完善。
为老年人进行健康体检。格尔木市创城办供图
强化综合治理,不断改善城市面貌
格尔木市先后组织开展清理门头牌匾、城市牛皮癣、流浪狗、规范文明交通、住宅小区等九大专项行动,有序解决农贸市场、大杂院等管理难题,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明显改观。召开创城工作现场办公暨问题交办会,集中梳理出10大项132条突出问题,签订71份问题交办单,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持续开展“光盘行动”和“反对浪费、崇尚节约”等文明行动,发起《倡导文明就餐,请用公勺公筷》倡议,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市综合信用指数74.64,较2018年基期进位153位。
坚持以文化人,大力培育文明新风
格尔木市累计创建国家级文明单位8个、省级25个、州级94个、市级130个,选树“五星级文明户”3.14万户,3人获“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全市文化服务场馆(站、室)覆盖率达97%以上,人均文化事业费支出年均增长10%,RFID技术城市书房、百姓健身房、农牧家书屋、流动图书站、24小时自助图书馆基本做到全覆盖,满足市民15分钟文化体育生活圈,让阅读健身实实在在融入百姓生活。
按照100%全覆盖的要求,建立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73个,各类志愿服务队伍324支,注册志愿者人数达3万余人,河西街道“三红服务”惠民生案例入选中央文明办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工作方法100例。
进行交通安全宣讲。格尔木市创城办供图
丰富宣传载体,创城氛围日益浓厚
文明程度影响“城市高度”。新一轮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开展以来,格尔木坚持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强化宣传阵地建设,通过平面媒体、新媒体和自媒体矩阵,加强创城工作宣传,统筹布局、合理设置户外公益广告、灯箱、电子屏等宣传设施,持续开展入户宣传动员工作,抓好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努力实现创城走访、宣传、动员、参与“四个全覆盖”,让创城融入百姓生活,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上下同欲者胜,同舟共济者兴
格尔木市将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不断提升城乡环境和各族群众生活品质,从“一处美”到“一片美”,从“环境美”到“生活美”,从“一抹志愿红”到“满城文明风”,在文明创建的“幸福接力”中,全市上下正以不负这片热土、不负这方百姓的责任与担当,朝着建设更高水平文明城市的目标奋勇前进,奋力谱写格尔木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来源:海西州格尔木市创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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