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加快形成水生态环境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青海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会召开
信长星主持并讲话 吴晓军作安排部署
9月20日下午,青海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会在西宁召开。会议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黄河、长江流域省级河湖长联席会议部署,研究青海省河湖长制及河湖管理保护重点工作。省委书记、领导小组组长信长星主持并讲话,省长、领导小组组长吴晓军作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检验标尺,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有力实践。我们要坚决扛起守护好三江源、守护好“中华水塔”的重大政治责任,在高效运行、保护修复、有效管控、完善机制、防灾减灾上持续用力,推动青海省河湖长制工作从“有名有责”到“有能有效”、河湖治理保护从“集中治理”到“规范整治”转变。
会议强调,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大要求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扛牢政治责任,着眼于推动河湖长制全面见效更高要求,加快形成水生态环境共建共治共享格局,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坚持问题导向,新任河湖长要确保工作尽快步入正轨,责任单位要真抓真管、敢抓敢管,加快补齐短板弱项,健全完善河湖监测体系,全面提升智慧河湖管理水平,妥善解决好乡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积极推行垃圾减量工作。加强系统施治,持续推进水资源保护,切实提高水源涵养能力,坚决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河湖上下游、左右岸区域协同治理,筑牢自然灾害防线,建立健全河湖长制协作机制,不断开创跨省界河湖共治新局面。强化督导考核,认真落实争取河湖长制国家督查激励“勇争先”部署要求,健全正向激励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以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省领导陈瑞峰、王卫东、才让太、乌拉孜别克·热苏力汗、朱向峰在省主会场出席,各市(州)设分会场。会议听取全省河湖长制及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情况汇报,西宁市、海北州、海西州、黄南州总河湖长作会议述职,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主要负责同志作交流发言,其他市州和成员单位提交书面述职和交流发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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