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这十年|持续深化改革 为全省检察工作注入新动力
人民网西宁8月10日电 (刘沛然)面对全面依法治国的更高要求,面对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为更加全面、系统地展示十年来青海省检察机关依法履职情况,8月10日,青海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青海这十年检察专场新闻发布会。会上,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李斌介绍了青海省检察机关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监察体制改革和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的情况。
在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方面,青海省检察机关一是实行人员分类管理。将检察干警按比例分“三类”进行管理。二是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依照《检察官权责清单》要求,实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构建起权责明晰、监督有力、运行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新机制。改革后,包案比例达到100%。采取“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办案机制,加强对检察办案活动的全程监督,确保高效办案、廉洁办案、依权办案。三是完善职业保障体系。人财物实行省级统管,动态调整检察官员额比例;健全常态化员额检察官遴选机制,建立跨地域遴选机制、员额递补机制,实现员额检察官合理流动。建立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建立与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相适应的薪酬待遇制度,提高检察官职业尊荣感。
在监察体制改革方面,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主动适应新形势下检察监督的新变化,积极履行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14个罪名的侦查职责。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能动履职、主动作为,积极拓展法律监督路径,强化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创新开展公益诉讼,探索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巡回检察,打造公益诉讼检察“青海亮点”,筑牢三江源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助力打造生态文明高地更加精准有力。
在内设机构改革方面,一是实行大部制管理。根据“捕诉一体”改革思路,青海省人民检察院设立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九个业务部门,实现“一类事项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负责”,确保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工作格局。二是强化政治属性。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坚持把准政治方向,强化政治工作基础,在5个市州院、46个基层院中设立政治部,强化基层政治工作力量,体现“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的定位。三是突显管理扁平化。根据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权和检察权适当分离的要求,大力压缩部门设置,确保优质力量投入办案一线,促进各项检察工作提档升级、提质增效。改革中,将全省357个内设机构整合为295个,精简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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