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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首个社区党组织书记事业岗位管理试点在西宁实行

10月底前完成首批公开招聘工作

2021年09月15日14:53 | 来源:人民网-青海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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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人民网 马建辉摄

人民网西宁9月15日电 (马建辉)9月15日,西宁市召开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试点新闻发布会,西宁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西宁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试点做详细介绍。

据悉,西宁市委在全省首次开展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试点工作,印发《西宁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试点的实施方案》,旨在进一步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加强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

此次试点工作范围为西宁市各县区所属现任社区党组织书记(含城镇社区),主要任务是通过探索实行社区党组织书记事业岗位管理,规范和完善岗位设置、专项招聘、教育管理、考核使用等各环节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现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按照规定程序择优考核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事业岗位管理,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待遇。

据了解,西宁市结合全市社区工作实际,确定了核定专项编制数量、开展专项公开招聘、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待遇、日常管理4个方面的试点内容。在公开招聘方面,西宁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每2年开展一次专项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研究制定考核聘用通知,组织专项公开招聘。今年,首批聘用数量按照符合条件社区党组织书记人数70%的比例确定。在考核管理方面,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青海省村(社区)“两委”成员考核办法(试行)》要求建立差异化考核评价机制,考核结果作为工资晋升、调整岗位、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表现优秀的可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采取竞聘的方式晋升岗位等级。社区党组织书记聘用后,需在社区岗位工作5年以上,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报西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可继续聘用或交流到其他事业单位工作。

目前,西宁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下发《关于2021年从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中考核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将于10月底前完成首批公开招聘工作。

(责编:马建辉、张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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