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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上半年共计发放社会救助资金11.5亿元

35.45万名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对象生活得到可靠保障

赵静 实习记者 张慧慧
2021年08月23日08:49 | 来源:青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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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1日,记者从青海省民政系统年中形势分析会获悉,全省民政系统聚焦主责主业,加大保障力度,狠抓贯彻落实,强化创新探索,全省上半年共计发放社会救助资金11.5亿元,35.45万名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对象生活得到可靠保障,7.75万人(次)临时遇困群众得到及时救助。

上半年,青海省民政厅制发《关于全面开展城乡低收入家庭和支出型贫困家庭精准认定和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扎实做好低收入家庭、支出型贫困家庭精准认定、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工作,牢牢守住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上半年,全省新增城乡低保和特困对象7797户19093人,退出11281户42264人,累计核准低收入人口10.25万人;深入开展农村低保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巩固提升行动,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纳入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保障范围,系统推动社会救助由被动向主动、由粗放向精准、由分散向集中、由单一向多样、由人工向智能转变。上半年,全省共计发放社会救助资金11.5亿元,35.45万名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对象得到可靠保障,7.75万人(次)临时遇困群众得到及时救助;着力优化基本社会服务供给,以扎实做好“一老一小”工作为重点,推动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能力提升、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和农村互助幸福院新建、改扩建项目,开展全省经济困难老年人失能等级评估,全面推广儿童福利机构5项地方标准;开展流浪乞讨救助管理质量大提升行动,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跨省通办和婚姻登记省内通办,在全省28个乡镇(街道)开展社工站建设试点。

此外,全力以赴做好玛多地震抗震救灾工作,提前一次性发放3个月最低生活保障金及特困人员供养金697万元,惠及困难群众1.1万人。全面落实“先行救助”、审批权限下放等政策,累计救助4730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238.8万元。积极推行“资金+物质+服务”救助模式,实施类别化、差异化救助,有效保障了灾区困难群众现实生活需求。

(责编:陈明菊、刘沛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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