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医院被国务院通报点名

2020年12月10日19:24  来源:人民网-青海频道
 

人民网西宁12月10日电(刘沛然)2020年10月,按照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的统一部署,14个国务院督查组分赴14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实地督查。按照2020年11月1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要求,通报点名全国包括青海省人民医院在内的四个地方、单位存在拖欠基层工资和欠缴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督查发现,各地着力做好保基层运转工作,工资和社会保险费按时足额发放,保障力度较大。一些财力不足、重视不够的地方仍不同程度存在拖欠工资和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等问题,有的属于长期拖欠,损害职工利益。

其中,青海省人民医院欠缴904名医务人员9年基本养老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青海省人民医院对2007年11月至2015年12月期间入职的904名编外医务人员,仅从2017年开始为其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未缴纳2007年11月至2016年12月期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金额达5965万元,其中单位应缴纳部分为4261万元。

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对照通报所列问题自查自纠。有关地方和单位要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限期整改,整改情况于2020年12月31日前集中报国办督查室。国办督查室将持续跟踪督办,对敷衍了事、虚假应付、整改不到位的予以曝光追责。遭遇类似政策不落实的企业和群众,可继续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向国办督查室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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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沛然、甘海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