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保障地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020年10月22日08:57  来源:青海日报
 

  近日,青海省检察院制定印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地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旨在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意见》和《中共青海省委关于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地方治理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建设的意见》精神,推动将地方治理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为推进省委“一优两高”战略实施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实施意见》指出,要积极助推城市精细治理,积极服务加快建设现代高原美丽幸福“大西宁”、城乡统筹“新海东”,推动海西转型发展,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配合行政主管部门推进城市扬尘综合整治,促进实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攻坚。要积极助推农村精美治理,严厉打击拉拢、诱迫未成年人参与有组织犯罪的犯罪活动,扎实开展对农村留守儿童、孤寡老人等困难群体的司法救助工作。要积极助推牧区精进治理,依法慎重处理企业涉税案件,积极助推河湟谷地、柴达木盆地协调联动,为推动实现市州优势互补、谷地盆地经济协同发展提供法治支撑。要积极助推社区精深治理,加大司法救助、困难帮扶、社会修复力度,最大限度地提高刑事和解适用率,提升诉源治理效能。

  《实施意见》强调,要积极助力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助力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三年行动,坚决惩治非法猎捕、交易野生动物犯罪,对符合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案件及时跟进做好相关工作。要积极服务推动高质量发展,围绕服务壮大生态经济、推进循环经济、发展数字经济、共建飞地经济,从严惩治以互联网金融名义实施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依法办理在培育壮大新能源、新材料、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中发生的公益损害案件,积极助力工业企业提质增效。

  《实施意见》要求,要积极为促进对内对外开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严厉打击破坏青海融入“一带一路”建设、融入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的各类经济犯罪,依法惩治破坏中欧班列、铁海联运班列常态化运营的涉铁路犯罪。要积极健全完善增进民生福祉的法治措施,紧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长效常治目标不放松,持而不息“破网打伞”“打财断血”,做好侵害农民工权益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工作。持续加大涉及人民群众“菜篮子”“米袋子”“药箱子”等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案力度,助推实施健康青海三年行动。

 

(责编:刘沛然、陈明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