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7个城(县)2个单位1名个人被命名表彰为 全国双拥模范

2020年10月21日08:47  来源:青海日报
 

  10月20日,记者从青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获悉,在北京召开的“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暨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表彰大会”上,青海省7个城(县)、2个单位、1名个人被命名表彰为全国双拥模范。

  西宁市、德令哈市、格尔木市、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班玛县、海东市平安区、泽库县7个城(县)被命名为全国双拥模范城(县);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民政局被表彰为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32618部队格尔木军事代表室被表彰为全国拥政爱民模范单位;哈尔盖军供站站长仁欠同志被表彰为全国爱国拥军模范个人。

  据悉,格尔木市、西宁市、德令哈市已连续9次、8次、5次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县)殊荣。

 

(责编:刘沛然、陈明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