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启动运行劳动关系风险预警机制

2020年09月29日09:37  来源:青海日报
 

  近日,《青海省关于建立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制度的实施意见》印发,旨在通过联合各级人社部门、工会组织、企业代表组织开展劳动关系领域风险防控工作,在全省建立起劳动关系风险预警机制。

  青海省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统一指挥、快速反应、依法规范、协调配合”的原则,对全省涉及劳动关系群体性突发事件进行处置和指导,明确了启动预警制度的情形、条件以及处置层级,从联动责任、处置责任、启动响应逐项制定针对性的具体处置措施,由风险的影响范围、危害程度、发展态势等情况,由低向高实行一级、二级、三级预警。

  劳动关系风险预警机制的建立,对于防范青海省企业劳动关系领域苗头性、倾向性风险,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有效防范化解劳动关系领域风险隐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加强劳动关系运行情况的监测和预警,有助于有关部门全面掌握和解决引发劳动关系矛盾纠纷的基础性、根本性问题,促进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责编:刘沛然、马盛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