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国家督导检查反馈会召开

青海省所有县均达到国家规定的评估认定标准

赵静 花木嵯

2020年09月29日08:26  来源:青海日报
 

9月22日至27日,国家督导检查组对青海省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27日上午在西宁召开督导检查反馈会。省委副书记、省长信长星,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总督学郑富芝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督导检查组组长、总督学顾问王湛代表督导检查组反馈了意见。副省长杨志文出席会议。

王湛在反馈意见中指出,此次督导检查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要求,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在对青海省申报材料严格审核后进行的。督导检查组认为,青海省所有县均达到国家规定的评估认定标准,并将把此次督导检查结果向教育部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报告,提请认定公布。

郑富芝指出,此次督导检查是青海教育的一件大事,正值“十三五”重大改革发展任务交账收官之际,意义尤为重要。青海省按照中央要求,强力推进,走出了一条富有青海特色的均衡发展之路。党政主体责任压得实,抓考核,抓奖惩,接受社会监督。控辍保学机制效果好,在责任、机制、方法、保学、关爱几方面形成鲜明特色和经验。办学条件改善力度大,校舍、仪器设备、大班额等指标进步明显。郑富芝要求,青海省要在新起点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再上新台阶。要举一反三抓整改,继续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做到“三优先、三不减”。要把准优质均衡发展“四个更”的核心要义,长期谋划,聚焦关键,特别要在教师队伍和信息化建设两个重点领域设计新的行动计划,在质量提升上取得明显突破。要落实中办国办意见要求,配齐配强队伍,完善法规制度,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

信长星代表省委省政府作了表态讲话,对反馈意见作了回应。他指出,这次督导检查是对我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综合体检,督导意见既管当前,又利长远。我们将以此次督导检查为契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正视差距,列出问题、任务、责任、时限四个清单,抓紧整改;结合“十四五”规划,在教育部支持下,重点在教师队伍和信息化建设方面设计好下一步发展策略;在巩固成果基础上抓公平提质量,进一步缩小区域和城乡差距,不断满足全省各族群众对优质公平义务教育的新期待。

反馈会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省政府有关领导、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省教育厅有关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全省各市(州)及各县(市、区、行委)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督导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责编:陈明菊、马盛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