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某等10人恶势力犯罪案件二审宣判

于瑞荣

2020年09月23日08:55  来源:青海日报
 

  9月14日,海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对华某等10人涉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4年至2017年间,为谋取不法利益,被告人华某纠集尕某、东东等人长期在贵南县、贵德县、西宁市等地组织他人聚众赌博,并在赌博场所从事放贷活动,抽头渔利。被告人华某、尕某、东东为索要债务,纠集他人以暴力、胁迫、恐吓等手段,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已形成以被告人华某为纠集者,被告人尕某、东东为成员的恶势力。

  今年7月15日,贵南县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公开宣判,华某等10人犯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赌博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分别判处16年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审宣判后,华某、尕某、东东、万某、多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海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上诉人华某、尕某、东东、万某、多某犯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赌博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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