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税务多措并举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顺利实施

2020年09月08日15:23  来源:人民网-青海频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已于2020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了确保《资源税法》顺利落地实施,海东市税务系统多措并举,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工作。

提前着手,精准滴灌,抓住重点促发展。针对《资源税法》带来的新变化,全市各级税务部门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由税宣小分队重点向砂石行业、水泥企业、砖厂等资源消耗类企业,就《资源税法》规定由纳税人选择按月或按季申报的期限变化,规范税目税率等内容进行面对面、点对点的上门宣传辅导,确保重点行业纳税人及时全面掌握《资源税法》最新政策以及变化内容,促使企业尽早谋划,做好“绿色发展”。

拓宽宣传渠道,提升服务质效,确保效果全覆盖。利用政务服务大厅人流量较大的优势,将《资源税法》相关讲解视频投放至政务服务大厅电子屏滚动播放进行宣传,并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在税企QQ交流群、微信群等线上渠道解答相关问题咨询,着力宣传《资源税法》的实施时间、资源税纳税人的定义、征税对象、应纳税额计算、优惠政策以及我省资源税税目税率等资源税最新政策,为税法的实施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切实提高了《资源税法》的知晓度。

培训辅导适时跟进,答疑解惑保实施。及时组织全市财行税科干部、税收管理员、办税厅一线人员等参加总局资源税政策培训,熟练掌握资源税业务,了解《资源税法》与原《资源税暂行条例》间的政策变化情况。在各地办税服务厅设置资源税法业务咨询台和专属通道,设立专人专岗既解答纳税人关心的政策热点问题,又帮助纳税人解决在纳税申报表填报、税款缴纳等方面的实际困难,不但方便了纳税人便捷办税,又及时了解、掌握了《资源税法》实施后第一个申报征收期的运行情况。

强化部门协作,切实维护纳税人权益,为“绿色可持续发展”提供动力。海东市税务局通过建立工作配合协作机制,加强与国土、环保、水利等部门之间的协作,及时进行信息交换,确保信息准确、及时、有效,精准落实资源税相关政策,进一步提升税收共治水平,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作者:张文儒 通讯员:李显元)

(责编:陈明菊、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