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实事求是 强化治理担当

——访青海省社会科学院 政法研究所所长、教授张立群

郝 炜

2020年08月24日09:35  来源:青海日报
 

  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强调,以实事求是强化治理担当。既要把握好共性要求,又要围绕特殊性开方抓药,围绕生态地位特殊性、发展条件特殊性、民族工作特殊性、维护安全责任特殊性、社会发育程度特殊性强化治理担当,打造出地方治理的青海样板。日前,记者就“以实事求是强化治理担当”相关问题专访了青海省社会科学院政法研究所所长、教授张立群。

  记者:请您谈谈如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张立群:面对我国社会治理形势的新变化以及出现的新问题、新挑战,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的十九大的部署和要求,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把社会治理的新任务、新要求、新举措落实到具体工作中,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将系统治理具体化为共建共治共享的新要求、新格局,是社会治理理念的再次深化和创新,而且这种新格局是“人人参与、人人享有”的。在此基础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不仅增加了“人人有责”,而且提出“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的目标,将社会治理理论推进到新的境界、新的高度。

  社会治理是在社会管理的基础上进行的创新,体现为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规范社会主体行为、协调社会关系、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的新型治理制度。社会治理需要制度架构,一方面社会治理模式需要在制度框架内创新,形成构建性的社会治理制度和机制性的社会治理格局;另一方面需要规范行为,融入地方特色,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的方式方法,形成社会治理的地方化、有序化和准则化。

  记者:结合您的专业领域,您认为青海地方治理应重点做好哪些工作?

  张立群: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青海省委关于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地方治理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建设的意见》,总结了历届省委推进地方治理的宝贵经验,分析了我省推进地方治理面临的形势、存在的问题,必将为全面推进地方治理现代化带来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为把我省地方治理现代化战略安排落在实处,今后,我们应从以下方面做出扎实努力。

  一是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只有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才能更好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更好发挥党的领导这一最大优势,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根本方向和根本保证。

  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要不断夯实基层社会治理这个根基,答好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大考卷”,进一步突出社区服务能力建设,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的工作理念,从居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不断提升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要不断健全完善社会治理的法规政策体系,构建起较严密的社会治理制度体系,筑牢较完备的社会治理保障体系,促使城乡基层治理体系不断完善,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格局初步形成。

  四是落实依法行政。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开展工作要考虑民法典规定,不能侵犯人民群众享有的合法民事权利,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同时,有关政府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要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

  五是严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要实现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建设美丽中国、美丽青海,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就必须坚持巩固、完善发展、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要探索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双赢的实现路径,妥善处理自然保护地保护与利用的关系,充分调动农牧民投身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主动性,促进重要生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快形成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新局面。

(责编:陈明菊、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