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西宁8月19日电 (刘沛然)8月19日,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青海省2019年度82家省级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用评价结果。会上通报了环保不良红牌企业1家,为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另通报了青海制药厂有限公司、西宁市第一污水处理厂、青海铜业有限责任公司、格尔木市污水处理厂、青海省庆华煤化有限责任公司、青海耀华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青海西豫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等黄牌企业7家。
据介绍,青海省生态环境厅自2014年起持续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此举是确定重点排污企业信用等级,并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也供有关部门、金融等机构应用的环境管理手段。评价工作按照企业自评、县级初评、市(州)复核、省级审核发布的工作程序,对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评价办法》)中涉及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管理、社会监督4大类。企业环境信用分为环保诚信企业、环保良好企业、环保警示企业、环保不良企业四个等级,依次以绿牌、蓝牌、黄牌、红牌表示。
据了解,此次被评为环保不良红牌企业的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在生态环境部西北督察局开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督察前期调研时发现,该公司焦化厂2号烟囱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设备分析仪与数据采集仪显示数据不一致,涉嫌伪造烟气污染物在线监测数据。经法院认定,该公司违反国家规定,修改环境监测系统参数,其行为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企业环境行为按照《评价办法》第十五条情形中“因环境违法构成环境犯罪的”,实行“一票否决”,直接评定为环保不良企业。
未来,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将通过持续开展环境信用评价,建立完善环境保护“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工作机制,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环境保护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引导社会公众参与环境监督,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守法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