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青海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青海省委关于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地方治理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建设的意见》,提出了青海省地方治理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并强调要以可能达到的最高标准推动地方治理向现代化迈进。我们一定要振奋精神、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区别不同情况,抓住主要矛盾,明确重点任务,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把青海省委对我青海省地方治理现代化作出的战略安排落在实处。
把《意见》落在实处,要坚持守正创新。要在守正中创新、在创新中守正,着力提高每一方面、每一环节的标准,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地方治理效能。要不断创新治理理念,在强化依法治理思维的同时,强化系统治理思维,形成协同治理的联动效应。强化综合治理思维,构建协调配合、群策群力的综合治理体系。强化源头治理思维,把潜在的矛盾和风险化解在源头;不断创新治理体制,通过完善党委领导体制、政府负责体制、民主协商体制、社会协同体制、公众参与机制,实现在党的统一领导下把各方面的力量和资源聚合起来,发挥齐抓共管的最大效应;不断创新治理机制,建立健全分工负责、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围绕治理任务和工作需要,创新制度、制定政策、强化投入、培养人才、加强协商,形成衔接紧密、运行顺畅的治理合力;不断创新治理方式,发挥自治基础作用,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创新基层自治的实现形式和载体,推动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不断创新治理手段,善用科技支撑地方治理、改革推进地方治理、外力助推地方治理,更加丰富工作手段和治理平台。(下转第四版)
把《意见》落在实处,要坚守精益求精。推动青海省地方治理向现代化迈进,具体说就是要推动城市、农村、牧区治理现代化。城市治理重在精细,要让精细体现在更加公平、更加便利、更加可及、更加安全、更加包容上,促使城市更加宜业、更加宜居、更加宜人;农村治理重在精美,要围绕农村农业农民现代化目标,以乡村振兴为总抓手,把精美体现在生态美环境美自然美、劳动美生产美生活美、人文美和谐美家庭美、组织美党员美新型农民美上;牧区治理重在精进,要让精进体现在厚植爱国主义精神、法治精神、守正创新精神、青藏高原精神等精神沃土上,为牧区治理做坚强支撑。基层是国家治理的最末端,也是服务群众的最前沿,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关键在基层,推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大量任务在基层,推动各项政策落地的具体工作在基层。推进青海省地方治理现代化,必须紧紧依靠基层、聚力建强基层,在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中,让基层充分发挥积极性、增强主动性、释放创造性,并及时对基层创造的行之有效的治理理念、治理方式、治理手段进行总结和提炼,不断推动各方面制度完善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