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

组织工作巡察整改监督制度启动

陈俊

2020年07月30日08:53  来源:青海日报
 

  今年以来,海东市建立组织工作巡察整改监督制度,厘清并完善谁来监督、监督什么、怎样监督短板弱项,打通问题整改“最后一公里”。

  为解决组织工作巡察整改“监督责任不明晰、合力难形成的短板,”海东市成立巡察反馈问题督办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组建干部、党建、其他3个监督小分队,采取“一听二查三看”方式,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全面“体检”;市委每轮巡察整改监督结束后,领导小组听取各小分队履行监督责任情况,评估各责任单位和县(区)问题整改成效,夯实巡察整改监督“压舱石”。

  聚焦主责主业,确定市委巡察反馈中涉及党建、干部队伍建设、市委巡察移交问题线索、信访事项办理情况监督,建立问题线索、意见整改“两个台账”,形成问题、任务、责任“三张清单”,对每一个问题整改完成时限、牵头单位、责任人员和推进步骤,作出具体规定和要求,立好巡察整改监督“航向标”。

  根据整改任务轻重缓急,采取电话和书面督办、实地督导等开展监督,对时间紧、整改任务相对简单事项电话督办;对时间紧、整改任务相对繁杂事项,发放督办函和整改清单,形成督办材料;对长期性工作、复杂类事项,按时间节点实地督导;凝成监督合力,完善部机关各科室内部沟通制度,强化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巡察机构统筹协调,突出专项监督,做实日常监督,淬炼巡察整改监督“金刚钻”。

(责编:刘沛然、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