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普惠均等便捷 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青海省司法厅副厅长孙青海就《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答记者问

于瑞荣

2020年07月14日09:15  来源:青海日报
 

  近日,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省司法厅副厅长孙青海就《实施意见》作了全面系统解读,回答了本报记者的提问。

  记者:请您介绍一下制定《实施意见》背景和现实意义?

  孙青海: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制定《实施意见》主要基于三个方面考虑。一是国家层面有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党的十九大站在新时代新的历史方位上,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作出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司法所、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尽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制定切合实际的政策措施,推进工作落实。二是依法治省有任务。加快推进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全面依法治省的一项重点工作,在推进“一优两高”发展战略、党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能、促进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扎实做好藏区稳定工作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三是人民群众有需求。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趋于多元,省委省政府领导分别作出要求,高位推动了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记者:公共法律服务作为司法行政机关四大职能之一,结合青海实际,老百姓从哪些途径可以获取更多的法律服务?

  孙青海:一是实体平台。省、市(州)、县(市、区、行委)、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五级实体平台全覆盖,群众可就近选择实体中心、站(室),免费获取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3+X”的法律服务。二是网络平台。青海公共法律服务网(12348青海法网)推行在线服务、智能服务和法律淘宝,电脑端、手机端、微信端等应有尽有,触手可及。公共法律服务亭、青小律机器人服务产品配备至基层一线,智能化法律服务更加便捷。藏汉双语法网提供民族语言、语音、视频等在线服务,着力解决法律服务资源分布不均的现实困难。三是热线平台。全省热线平台按照两级部署、三级应用整体框架,省、市两级设立指挥呼叫中心,县级设立处理中心,热线平台视频客服与青海法网及各服务端口连接,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开展在线咨询解答、受理转办、接转办理、跟踪督办、办理回访等,推进业务工单网上流转,简化法律服务事项办理流程,提升热线平台服务质量效率。

  记者:针对青海律师及其他法律服务专业人员分布不均、地区间公共法律服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供需矛盾,如何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多元化和专业化?

  孙青海:推进全省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实现均等化供给。一是建立健全法律服务资源省内依法跨区域流动制度机制。二是以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法律服务人才培养和村(社区)法律顾问建设等为重点,争取和实施一批法律服务扶贫项目。三是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使法律援助覆盖人群逐步拓展至低收入群体。四是加强对藏区和贫困地区引进法律服务专业人才和志愿者的政策扶持,着力解决偏远牧区及贫困地区法律服务资源供给不足问题。五是不断提高城乡间、区域间、群体间的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普惠化水平。

  公共法律服务坚持以人民法律需求为导向,开展多元化和专业化的法律服务。一是进一步扩大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覆盖面,提高各级党委和政府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水平。二是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三是为促进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提供法律服务。四是积极引导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记者:《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如何保证公共法律服务质量?

  孙青海: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质量监管,持续规范建设标准、管理标准、服务标准、运营标准,推动建立以基础设施、人员配备、业务开展等方面量化考评指标及奖惩标准为重点的监管指标体系。构建公共法律服务质量社会评价体系,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引入第三方开展评估,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检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成效。

(责编:陈明菊、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