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委组织部、青海省委“两新”工委会同青海省民政厅、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展开全省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基本情况大排查工作,以期进一步提升青海全省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两个覆盖”质量。
据悉,此次大排查的重点包括:对市州级及以上园区,重点排查“有固定经营场所、有10名以上员工、有生产经营活动”的非公有制企业;青海省级社会组织和从业30人以上的社会组织,围绕“六清”(经营运行情况清、党组织组建情况清、党员队伍情况清、法人〔负责人〕情况清、党建工作阵地情况清、党组织发挥作用情况清)建立基本信息台账。在排查方式上,对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较为集中的西宁市、海东市和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其他地区以县(市、区)为单位逐一排查;西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海东工业园区、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以所属工业园区为单位,逐一排查园区内的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青海省级社会组织以行业部门为单位,逐一排查主管(指导)的社会组织。
在大排查过程中,青海省坚持“两新”组织“应建尽建”,推进集中组建。一是加大组建力度,结合排查情况,采取单独建、联合建、挂靠建、依托建等形式,加快推进在符合条件的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成立党组织工作;以单独组建为主,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单独成立党组织,正式党员不足3名的,按照区域相邻、行业相近、产业相似的原则,最多联合5家非公经济组织或社会组织成立党支部;对只有个别党员的,采取挂靠业务主管(指导)单位党组织或生产经营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的方式,成立党支部。二是突出组建重点,企业相对集中、行业特征明显、管理体系健全的,依托楼宇、商圈市场、园区和行业协会成立区域性或行业性党组织;抓好龙头企业、商务楼宇、商圈市场、律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等重点领域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成立党组织。三是抓好党群共建,已成立党组织的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全面加强工青妇工作,未成立党组织的全面推行“群团组织入企进社”工作,依托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加强职工政治思想教育、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做好推优入党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