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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印發《關於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若干措施(暫行)》

陳晨
2023年10月23日09:04 | 來源:青海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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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從青海省科學技術廳獲悉,日前,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若干措施(暫行)》(以下簡稱《措施》),從增加科技成果有效供給、激發科技成果轉化動力等4個方面提出22條深化科技與經濟結合的“一攬子”具體措施,以科技成果轉化為現代化新青海建設提供創新動能。《措施》將於2023年11月8日起施行。

  長期以來,青海沒有單設技術轉移人才職稱申報通道,《措施》提出增設自然科學研究系列技術轉移職稱專業,通過制定考核評價標准,不僅能對從業人員進行精准評價,也能增強技術轉移從業人員的職業歸屬感和自豪感,激發從業人員干事熱情,更好地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

  此外,《措施》首次提出設立省級自然科學基金企業創新發展聯合基金,進一步促進企業與高等學校和科學研究機構的合作,培養優秀科技人才,推動基礎研究和產業技術創新融通發展。在理順科技成果轉化機制方面,首次提出鼓勵有條件的高等學校在不增加編制的前提下設立專業化技術轉移機構,允許按不低於科技成果轉化淨收入的10%提取獎補經費,用於機構開展技術轉移和成果轉化服務條件建設、科技成果推介、技術轉移人員能力提升等相關支出﹔首次提出將省級科技成果轉化示范基地(點)、中試基地建設納入科技創新平台項目,通過省級科技計劃方式予以支持﹔首次提出對國家重大科技計劃項目成果和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獲獎成果在青落地轉化的,給予最高100萬元支持。在加強成果轉化協調統籌方面,首次提出建立重大科技成果轉化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協調解決科技成果轉化難點堵點問題。

  值得一提的是,《措施》還提出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試點、職務科技成果單列管理改革試點。《措施》的出台,對提升青海科技成果轉化水平、破解科技成果轉化堵點、助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意義重大。

(責編:況玉、張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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