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召開新聞發布會
介紹《青海省包虫病防治條例》相關情況
2023年08月29日08:43 | 來源:青海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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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青海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表決通過的《青海省包虫病防治條例》內容、背景和相關情況。
發布會上,青海省人大法制委員會、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省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同志就條例的立法過程、重點內容、目的意義,以及下一步貫徹實施情況和工作計劃等作了新聞發布。
《青海省包虫病防治條例》共二十五條,是國內首部包虫病防治地方性法規,對本省行政區域內包虫病的預防、控制、救治及其監督管理活動作出了明確規定。
條例明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包虫病防治工作的領導,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組織群眾做好本轄區包虫病防治工作,村(居)民委員會應協助當地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做好防治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在鄉(鎮)、農村、社區逐步推進犬糞和牲畜病害臟器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
條例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健康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包虫病防治宣傳教育工作。包虫病流行區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加強對本轄區群眾的包虫病防治宣傳,開展健康教育。廣播、電視、報刊和網絡等媒體應當開展包虫病防治公益性宣傳。每年四月為包虫病防治宣傳月。
條例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健康、民政、醫療保障等部門應當對符合救助條件的包虫病患者及其家庭進行醫療和生活救助。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應當加強流浪犬管理工作,阻斷包虫病傳播途徑。對在包虫病防治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違反條例規定,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條例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責編:況玉、劉沛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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