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識騙防騙能力 嚴厲打擊養老詐騙

老人安則家庭安,家庭安則社會安。近年來,隨著老年人口比重不斷上升,市場上各種以老年人為受眾的產品和服務日益增多,新型養老騙局也隨之增多。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行動開展以來,西寧市公安機關各級經偵部門把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維護人民根本利益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緊盯養老詐騙重大案件和重點問題,積極聯動多部門,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形成攻堅合力,依法嚴厲打擊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的各類詐騙違法犯罪。專項行動期間,西寧市各級經偵部門破獲養老領域各類案件10余起,累計抓獲犯罪嫌疑人30余人,為人民群眾挽回經濟損失1000余萬元。
聚焦常見詐騙類型,西寧市公安局向社會公布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的典型案例,通過揭露犯罪分子“套路”手法和行騙手段,進行風險提示、提供防騙指南,進一步加強防范打擊與家庭關愛的密切配合,引導老年人群體提高識騙防騙意識和能力。
警惕以提供“養老服務”為名的非法集資騙局
【典型案例】
2022年6月,西寧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破獲一起針對老年群體的非法集資詐騙案,抓獲犯罪嫌疑人3名。經查,2021年8月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孫某某注冊成立某康養產業有限公司,在西寧市城西區設立辦公地點對外開展業務。該公司自成立以來,犯罪嫌疑人伙同他人以養老服務為幌子,以全國旅居養老為噱頭,採取打電話、發傳單、召開推介會等方式,輔以在省內組織一日游、聚餐、砸金蛋等手段針對老年群體公開宣傳招募會員。犯罪嫌疑人以年化率12%—18%高額利息為誘餌,承諾每月支付固定收益,享有養老基地優先入住權及會員折扣,與集資參與人簽訂《會員合作協議》收取會員費,共吸收130余名老年人資金300余萬元。該犯罪團伙將上述集資款用於會員返利、員工薪酬以及日常生活開銷。本案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集資詐騙罪,已被西寧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依法採取強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典型意義】
該案件是以提供“養老服務”為名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的典型犯罪案件,該類犯罪主要表現為虛構養老服務項目等名義,通過辦理會員卡,預存會員費等手段騙取老年人養老錢。犯罪嫌疑人利用老年人尋求養老保障的心理,承諾高額返利誘騙老年人參與投資,投資款實則全部進入犯罪嫌疑人個人銀行賬戶,無法得到有效監管,資金安全無法保障。犯罪嫌疑人通過拆東牆補西牆的方式短期兌現承諾的利益,堅定被騙人信心,達到騙取更多集資款的目的后便會攜款逃匿。公安機關提示在選擇養老服務機構時要仔細甄別,與家人和子女溝通協商選擇具有正規資質的養老服務機構,遇使用上述手段的非法集資,要不聽、不信、不參與,並及時向公安機關提供線索。
警惕以投資“養老項目”為名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騙局
【典型案例】
2022年6月,西寧市公安局城東公安分局破獲針對老年人群體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系列案件,破獲案件4起,抓獲犯罪嫌疑人5名。經查,西寧市某專科醫院法人唐某為向社會不特定人群吸收公眾存款,成立以牟某為負責人的某養老服務有限公司,雇佣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等人在西寧市城西區、城中區設立多處辦公地點,以該養老服務有限公司借款的名義、預售養老床位、對外出售醫院股份等形式針對外進行宣傳,以承諾投資越大、收益越大,高額返利為誘餌大肆吸收200余名被害人存款達3000余萬元。本案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已被西寧市公安局城東公安分局依法採取強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典型意義】
該案是以投資“養老項目”為名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的典型案例,該類犯罪主要表現為以看似正規的外殼公司以及以正規醫院名義來誤導和影響老年人判斷,以投資養老項目,入股私人醫院為由,以高額利息、高額分紅為誘餌,誘騙老年人參與投資。公安機關在辦理案件中發現,犯罪分子的行騙手段在不斷翻新,在面對熟人介紹或通過其他渠道獲取的投資項目,切莫因介紹人是熟人而放鬆警惕,或因看見他人展示的所謂高額收益而心動,要與家人或子女進行溝通商量,要通過查驗投資項目是否有正規的登記、備案,是否真實合法仔細甄別,收益若不符合市場規則要抵制高利誘惑,捂緊“錢袋子”,謹防被騙。
警惕以“養老投資”為名的傳銷騙局
【典型案例一】
2022年7月,西寧市公安機關城西公安分局破獲一起針對老年人群體的傳銷案件。經查,犯罪嫌疑人武某在互聯網一字畫競拍網絡平台注冊會員后,在城西區某公寓樓內設立培訓地點,大肆宣傳該平台字畫競拍項目,以高額盈利誘餌做宣傳,鼓動他人在網絡平台注冊會員。該平台無任何實體字畫,會員通過購買虛擬字畫,待次日該字畫按照一定比例升值后將虛擬字畫重新挂在平台上進行銷售,會員之間通過點對點打款的方式進行獲利。犯罪嫌疑人武某共發展“畫室”19個,發展會員400余人,發展下線層級達3級以上,涉案資金達1000余萬元。本案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組織領導傳銷罪,已被西寧市公安局城西公安分局依法採取強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典型案例二】
2022年7月,西寧市公安局城北公安分局破獲一起針對養老領域的傳銷案件,抓獲犯罪嫌疑人1名。經查,犯罪嫌疑人朱某某以推廣某投資項目為名,針對中老年人群體,在西寧市某小區出租房內進行宣講,廣拉人頭、發展下線。其宣稱以拆分盤模式發售融資股金,並鼓吹“三個月回本、半年十倍收益”,要求參與者按照不同會員級別繳納資金作為注冊會員資格后又通過話術鼓動會員發展下線,並承諾發展不同級別新會員,就可以獲得直推獎、對碰獎、見點獎等。所發展新會員以繳納會員費獲取推廣資格后,繼續發展下層新會員,犯罪嫌疑人朱某某從中獲取非法收益100余萬元。本案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組織領導傳銷罪,已被西寧市公安局城北公安分局依法採取強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典型意義】
上述兩起案件是以開展“養老投資”為名針對老年人群體進行傳銷的典型案例,該類犯罪的主要表現形式是既不依附任何公司、企業經營,也沒有任何實體商品,其利益主要來源於下級繳款,參與者通過繳納一定金額“入會費”后就可以通過發展會員或者下線來獲得提成。犯罪分子通過巧立各種獎項,刺激參與者為獲取更大的返利,竭盡所能發展下線。不法分子抓住了老年人群體本著給子女減輕負擔,通過自己投資掙養老錢的考慮,精心設置各種模式的傳銷騙局,誘騙參與者積極參與,抓住老年人對於網絡平台、App軟件的操作較遲鈍的特點,在獲得可觀的收益后便攜款逃匿。
警惕冠以“免費××”為名的各類體驗類騙局
【典型案例】
2022年7月,西寧市公安局城中公安分局破獲針對老年人群體的集資詐騙系列案件,破獲案件5起,抓獲犯罪嫌疑人8名。經查,犯罪嫌疑人袁某某、賈某某、林某某等人為實施犯罪成立公司,在西寧市寫字樓內租賃辦公地點,聘用社會閑散人員在西寧市區街心花園、公園等地針對老年人群體散發公司業務宣傳單,以配合了解公司旅游項目為由向老年人群體發放雞蛋、粽子、遮陽帽、家居用品等小禮物為誘餌,打著“免費旅游”“免費觀光旅游”“免費入住公司旗下酒店”等幌子,誘騙老年人簽訂“合作協議”等看似正規的合同,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返本付息。截至案發,共有300余名老年人上當受騙,袁某某等人騙取的資金已被揮霍。該系列案件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集資詐騙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已被西寧市城中公安分局依法採取強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典型意義】
該案是針對老年人群體開展的冠以“免費××”為名的體驗類騙局中的典型案例,此類案件犯罪嫌疑人喜好將外殼公司的辦公地點設立在繁華地帶寫字樓內,用看似有實力的“硬件”設施打消老年人顧慮,同時抓住個別老年人貪圖小便宜的心理,先以送各種小禮品為誘餌,精心策劃推廣活動逐步打消老年人顧慮,甚至安排業務員經常與老人採取聯系或者登門拜訪,在生活中進行關心和照顧進一步獲取老年人的信任,在公司沒有任何實際的經營項目的前提下巧立各種名目騙取老年人參與“合作”,針對承諾的各類免費體驗類項目以受疫情影響等各種借口拖延為掩蓋犯罪行為爭取時間。
其他常見的養老詐騙類型
宣稱“以房養老”以“以房養老”名義誘騙老年人抵押房產,編造或者假借各種冠以“國家”字號的政策旗號,開展非法集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傳銷,詐騙資金。誘騙老年人用抵押房產獲取的資金購買其推薦的理財產品,最終導致老年人喪失了房屋所有權且背負高額貸款。
銷售“養老產品” 一些不法分子為達到犯罪目的,通過注冊看似正規的企業或公司,甚至使用假的營業執照騙取老年人信任,採取商品回購、寄存代售、消費返利、免費體驗、聘請所謂“專家”組織健康講座、專家義診等方式,通過“洗腦式”的營銷模式,夸大產品功效,欺騙、誘導老年群體購買價格虛高或假冒偽劣產品,進行非法集資。
代辦“養老保險” 一些不法分子通過冒充銀行工作人員,保險機構工作人員,通過用正規的職業身份包裝,從而獲取老年人信任,通過自己制作的各類宣傳手冊或合同進行業務介紹,宣稱可以幫助未參保人員代辦“養老保險”,或巧立其他名目收取“材料費”“保險金”等。
開展“養老幫扶” 一些不法分子以獨居老年人群體為犯罪目標,在老年人面前假借關心關愛、志願陪護等行為方式獲得老人信任后,編造謊言博取同情向老年人借款或者通過兜售各類產品等其他方式騙取老年人的養老錢后人間蒸發。
警方提示:
1.要從正規渠道獲取科學的保健知識,到正規醫療機構就醫,警惕醫療效果顯著的“神醫”“神藥”等虛假廣告,以防陷入“藥托”的騙局。
2.謹慎參加免費旅游、免費茶話會、免費參觀公司經營等活動,不盲目相信高額回報的宣傳和所謂“公司實力”,防止陷入騙子的套路。
3.老年人獨自在家時,遇到可疑、陌生的人經常觀望、敲門等情況,必要時可撥打110報警。對維修員、快遞員等身份不能確定的人員,盡量等子女回家后接待。
4.謹慎對待“項目投資”,特別是宣稱的利潤明顯畸高的。凡是要動大錢的時候,一定找家屬、子女或自己信得過的鄰居和朋友征求意見,商量對策,必要時及時報警。
5.犯罪分子在騙取老年人養老錢后往往會進行揮霍、隱藏、轉移或攜帶逃匿,案發后追討困難,請廣大老年人和家屬提高警惕,增強風險防范意識和識別能力,謹防上當受騙,防止利益受損,發現違法犯罪線索及時向公安機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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