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在全國首推食品生產企業信用承諾

董潔

2021年07月04日09:42  來源:青海日報
 

  近日,青海省市場監管局印發《青海省食品生產企業信用承諾辦法》和《青海省食品生產企業信用承諾書》,在全國率先開展食品生產企業信用承諾工作。

  面對當前信用承諾普遍存在的形式化問題,青海省市場監管局以嚴謹的態度,准確定位食品生產企業信用承諾的區間范圍,即將涉及行政處罰的事項交給法律法規,將食品生產企業在法律法規規定事項之外應當承擔的社會責任這一監管“灰色地帶”交給信用承諾,進一步豐富市場監管部門信用監管工具箱。同時,充分利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這一權威公示平台,將企業信用承諾書和檢查中發現的違反信用承諾情形都歸集到企業名下並公示,接受全社會監督。

  食品安全不能僅依靠監管部門單打獨斗,應當調動社會各方面的積極性參與到這項工作中來。青海省市場監管局在食品生產企業信用承諾工作中明確要求,要引導行業協會、社會團體、新聞媒體和社會公眾對企業履行信用承諾進行監督,發揮市場和社會力量對企業失信行為進行約束。同時,還將企業違反信用承諾情形納入《青海食品生產企業信用風險分類指標體系》,協力推進食品安全社會共治。

  針對各地對違反信用承諾沒有約束手段或約束手段偏軟,致使信用承諾這一制度沒有發揮出應有作用這一痛點問題。青海省市場監管局規定了讓失信企業切實付出代價的信用約束措施,通過對企業履行信用承諾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信用承諾的企業實施信用約束,讓失信企業感受到信用承諾的分量。對於“知錯能改”的企業也提供了信用修復渠道,信用約束滿一定期限,停止公示相關違反信用承諾情形,也不再對企業實施信用約束。

  按照《青海省食品生產企業信用承諾辦法》的規定,對於履行信用承諾滿兩年的企業,可以享受行政審批中的“綠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捷服務、“雙隨機、一公開”抽查中降低抽查頻次等信用激勵措施,引導企業履行承諾、誠信經營。

(責編:楊啟紅、劉沛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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