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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连续11年提高工伤保险待遇 

2022年09月14日09:13 | 来源:人民网-青海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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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西宁9月14日电 (张莉萍)近日,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青海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调整工伤保险有关待遇的通知》中明确,从2022年1月1日起,提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标准,同时调整了省内住院治疗工伤伙食补助费标准。

据介绍,本次提标是青海省连续第11年提高工伤保险待遇水平。主要有:一级至六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每人每月240元;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等级,分别调整至每月3512元、2809元、2107元;供养亲属抚恤金每月增加100元,调整后实际领取金额低于1264元的,调整至1264元/月;工伤职工住院治疗工伤伙食补助费从每天15元调整至25元。

下一步,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第一时间安排启动待遇调整工作,确保工伤保险各项待遇及时足额发放。

(责编:陈明菊、甘海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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