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破解基层政协“两个薄弱”问题
海东市平安区三合镇政协联络室组织委员深入开展履职活动,有效发挥党委政府的“好帮手”,人民群众中的“连心桥”、委员履职的“新平台”作用。青海省政协供图
青海省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赴西宁市湟中区围绕“促进青海省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主题参观湟中区格桑花藏式家具厂。 青海省政协供图
截至8月底,青海省市(州)、县(区)、乡(镇)换届工作顺利完成。在此次换届中,针对基层政协工作力量不足的问题,按照政协委员数量与同级人大代表数量基本相当的要求,适度扩大了委员规模,全省市县两级政协增加委员2380余名,实现了县级政协委员乡镇全覆盖。
这是青海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以改革思维、创新理念、务实举措着力破解“两个薄弱”问题的重要成果。努力解决基层政协工作薄弱、人员力量薄弱问题,为基层政协更好履职创造了条件,为充分发挥全省政协组织的整体效能、发挥专门协商机构在地方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注入了动力。
突出党的领导
拧成各方参与“一股绳”
解决“两个薄弱”是持续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加强党对政协工作全面领导的重要举措。省委从推进地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高度,研究部署全省政协工作。2018年12月,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针对基层政协工作,明确提出要探索建立基层政协委员活动召集人制度,提名推荐专职乡(镇、街道)党委副书记为(市、区)政协委员并兼任政协工作召集人。
2020年6月,召开省委政协工作会议,出台《中共青海省委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实施意见》,强调要着力推动基层政协工作创新发展,进一步明确市(州)、县(市、区)政协的职责,持续优化界别设置,不断强化工作力量,支持推进政协组织向基层延伸,推动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
“要在解决基层政协‘两个薄弱’问题上下功夫,努力形成全省三级政协整体协同、优势互补、创新发展的履职合力和实践格局。”2020年7月召开的省政协党组会学习贯彻省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省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多杰热旦就解决“两个薄弱”问题提出明确要求。
省政协紧扣省委《实施意见》精神,坚持把夯实基层政协发展基础、推动解决“两个薄弱”方面的突出问题作为省政协重点工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牵头处室积极跟进,不断健全和完善整体高效联动的工作机制,省政协党组先后三次召开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重点,强有力地推进工作任务得到有效落实。
在省政协的积极推动下,针对基层政协“两个薄弱”问题,以市(州)县(区)乡(镇)三级换届为契机,2021年4月,省委组织部、省政协办公厅、省委统战部、省编办联合印发《在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中进一步加强基层政协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具体任务,为破解基层政协“两个薄弱”突出问题提供了政策依据和工作指导。
各级党委高度重视政协工作,及时听取并研究政协工作,就加强基层政协工作提出具体方案和实际举措。各级政府积极作为,在人力、财力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努力为政协履职创造条件。各级政协牢固树立机遇意识,主动作为,高效协同,全面推进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组织、统战、编办以及人社、财政等部门主动进位、相互配合、分工协作、同向发力,结合工作实际研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有效凝聚了“党委重视、政府支持、政协主动、部门配合”的强大合力。
突出制度建设
走活全省政协工作“一盘棋”
省政协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破解“两个薄弱”问题的关键环节,通过加快构建权责清晰、程序规范、关系顺畅、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不断规范政协履职行为,持续释放基层履职活力。
早在2019年4月,围绕“基层政协委员发挥主体作用情况如何?”“基层政协工作中存在着哪些困难不足和突出问题?”省政协领导带队分别赴8个市州及部分县政协开展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建议。9月,召开全省推进基层政协工作创新发展座谈会,研究下发《进一步推动基层政协工作创新发展的意见》,健全基层政协工作机构、着力优化界别和委员结构等内容在文件中得以体现。
2020年6月出台的《中共青海省委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实施意见》,就着力推动基层政协工作创新发展提出优化界别设置、加强专门委员会建设、强化工作力量、加强政协组织建设等具体要求。2021年四部门文件针对基层政协界别设置不合理、名称不规范、基层政协编制紧张、人员老化等问题一一提出了具体措施。
为推动四部门文件精神落地见效,从今年4月至7月,省政协主席、副主席以各自联系的市(州)为重点,成立调研督导组,先后三次赴基层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同时,根据市县工作推进情况,还联合组织、统战、编办等部门组建督导组开展联合对口督导,进一步压实了工作责任,提高了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为全面解决“两个薄弱”问题奠定了基础。
春华秋实,硕果盈枝。经过各方共同努力,在界别设置上,各市州和县区政协严格按照《意见》要求设置委员界别,界别名称进一步规范,并增设“资源环境”界别,以更好地适应青海省“三个最大”的省情定位。在专委会设置上,稳妥推动专委会机构的增加、合并、调整各项工作,全省各级政协组织专委会设置不规范、不合理、不统一的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在工作力量上,从省直机关单位调剂了部分行政编制用于加强县级政协工作力量,有效解决了基层政协“一人委”问题。同时,通过设立文史资料馆、协商议政服务中心、委员履职服务中心、政府购买服务等渠道充实基层工作力量。在基层延伸上,全省已有23个县所辖乡镇、街道办事处建立了政协联络组,有效打通了委员服务管理“最后一公里”。
“省政协始终把制度建设贯穿到履职全过程,坚持把握原则与突出特色相统一,积极搭建政协工作的‘四梁八柱’,共修订制定73项工作制度。”省政协秘书处工作人员说,基层政协及时跟进制定出台细化举措意见40余项,特别是在推进基层协商、规范委员联络机构等方面形成了一系列制度创新成果,为全省政协系统科学履职提供了坚实保障。
突出联系指导
激活基层政协履职“一池水”
通过充实基层政协的工作力量,全省市(州)、县(区)政协的履职工作在以往基础上迸发新活力、展现新气象。
海东市、海北州政协探索组建委员民主监督小组,对市(州)直单位开展民主监督,为委员直接参与基层协商式监督提供了有益借鉴。西宁市建立了7个“委员驿站”,海西州分别在乡镇街道、农牧区、企业社区中建立了“政协委员联络站”“政协委员中心户”等差异化、有侧重的委员履职平台。海南州政协开展的“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活动,解决了全州1185名环卫工人早餐问题。尖扎县政协通过基层协商平台,解决了停车难、吃水难等一批民生问题。
形式多样的“商量”议事平台逐渐成为党委政府“好帮手”、人民群众“连心桥”、委员履职的“新平台”,探索出了一条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社会治理相融合的实践路径, 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政协离自己很近。
各地政协履职实践的枝繁叶茂,得益于省政协顶层设计的源头活水。十二届省政协党组高度重视对基层政协的指导沟通,密切工作联系与协作,2018年9月,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市(州)、县(市、区)政协工作联系和指导的若干意见》并认真组织实施,在工作中建立健全了政协工作沟通协商机制、协同履职机制、信息互通机制和交流指导机制,认真落实《关于十二届省政协领导同志联系市州政协的意见》,进一步促进了全省政协工作整体上水平。
为充分发挥全省政协组织的整体效能,持续汇聚政协履职合力,2019年6月,省政协以“一年打基础、两年见成效、三年上台阶”为工作目标,启动了全省政协系统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注重从党建引领、凝聚共识、协商议政、制度建设等方面发力,为全省政协工作更好适应新时代、体现创新性、强化整体性,推进政协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实践路径。
在提质增效三年行动中,省政协注重加强对全省政协系统工作的统筹谋划,坚持全省政协“一盘棋”,紧紧围绕省委“一优两高”战略部署,以主题实践活动为引领,选定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生态保护、民族团结等年度重点调研课题,三级政协同向发力、同频同振,联动调研视察、共同协商议政,集中推动解决一批事关经济发展、民生福祉、生态保护等难点热点问题,努力形成省市(州)县(市、区)三级政协整体协同、优势互补、创新发展的履职合力和实践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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