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持續完善藥品供應保障體系全力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健康
“青海省堅持以人民健康為中心,不斷完善以基本藥物制度為基礎的藥品供應保障體系,加快提升藥學服務供給能力,滿足群眾基本用藥需求。”青海省衛生健康委相關負責人表示。
據了解,青海全面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突出基本藥物主導地位,逐步實現三、二級公立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本藥物使用金額比例不低於25%、50%、80%的工作目標,推動各級醫療衛生機構形成以基本藥物為主導的“1+X”用藥模式,滿足基本醫療衛生需求。積極開展基本藥物臨床使用監測工作,按季度通報各級醫療衛生機構基本藥物使用情況,不斷提高基本藥物配備率和使用比例,優先配備使用基本藥物。
全力做好短缺藥品保供穩價工作。頒布第一、二批短缺藥品和短缺預警藥品清單,建立以國家短缺藥品清單為基礎,省級短缺藥品清單為補充的保供穩價政策體系。同時,各級衛生健康部門加強短缺藥品監測預警,組織開展藥品清單標注工作,及時通報短缺藥品處置情況,對未使用品種進行“零報告”。著力加強藥品規范化管理,進一步優化縣域內醫療衛生機構臨床用藥結構,促進上下用藥銜接,全面構建醫共體藥品管理聯動機制。
加快推動集採中選藥品配備使用。各級醫療衛生機構嚴格執行藥品集中採購政策,將藥品採購工作納入科室質控考核,建立目錄清單,進行醫保協議管理,所用藥品均在省藥品採購平台採購,推動臨床藥品合理使用。降低藥品價格,對帶量採購藥品、談判藥品、臨床需求藥品和未在平台挂網藥品按照不同的挂網限價進行規范管理,切實減輕患者醫藥負擔。
持續提升藥學服務供給能力。調整藥學服務門診、藥師院內會診、靜脈輸液配置等9項收費項目,體現藥學人員技術勞務價值,促進臨床安全合理用藥。加強人才培養,實施臨床藥師培訓(緊缺人才)項目,制定印發全省藥師崗位培訓項目實施方案,組織實施國家緊缺人才-藥師崗位培訓項目工作,提高醫療服務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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