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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青海省委關於十九屆中央第六輪巡視整改進展情況的通報

2021年10月25日08:53 | 來源:青海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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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中央統一部署,2020年10月12日至12月20日,中央第十五巡視組對青海省開展了常規巡視,2021年2月5日,中央巡視組向青海省委反饋了巡視意見。按照巡視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視整改進展情況予以公布。

  一、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堅決扛起巡視整改的主體責任,以巡視整改的實際行動踐行“兩個維護”

  (一)提高政治站位。青海省委從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的政治高度,把旗幟鮮明講政治貫穿整改全過程。堅持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參加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青海代表團審議時和到青海考察工作時重要講話精神為引領,切實增強巡視整改的思想自覺、政治自覺和行動自覺,把整改問題的過程轉化為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的過程。在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中找准定位、擔當作為,把習近平總書記的要求、黨中央的精神轉化為具體行動和實際效果。把生態保護、民族宗教和意識形態領域安全工作放在國際國內大背景中審視,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隱患,真改實改、立行立改中央巡視反饋問題,扎實做好巡視“后半篇文章”。

  (二)加強組織領導。巡視意見反饋后,青海省委書記即對青海省整改工作作出安排,強調要強化整改的政治性、突出整改的嚴肅性、注重整改的時效性、提高整改的自覺性、增強整改的堅定性。青海省委成立以省委書記為組長,省長、省委副書記為副組長,省委有關常委為成員的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整改的領導、組織、協調和推進工作。各地區各部門建立黨委(黨組)主要領導負責的巡視整改工作領導機構,全面負責涉及本地區本部門相關問題的整改工作,形成了“一把手”主抓,班子成員分工抓,承辦部門主要負責同志具體抓的工作格局。

  (三)壓實整改責任。青海省委先后召開了整改工作動員部署會、4次常委會會議、4次整改工作領導小組會議、4次整改領導小組辦公室會議,專題研究部署和全面推動整改工作。青海省委召開常委班子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省委常委班子和常委同志聚焦巡視反饋問題,堅持把自己擺進去、把職責擺進去、把工作擺進去,逐條對照檢查,主動認領責任,深入剖析根源,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明確整改措施,確保整改任務不折不扣落實到位。建立整改事項台賬,由省級領導擔任整改責任人,認真履行整改責任。青海省委各常委按照職責分工,專題研究部署,明確主體責任和措施,深入分管聯系部門督促整改落實。

  (四)堅持問題導向。按照中央第六輪巡視反饋會精神,緊緊圍繞巡視反饋的問題和對省委選人用人、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專項檢查以及巡視工作指導督導指出的問題,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問題清單、任務清單、責任清單,明確牽頭單位、配合單位、完成時限,逐項制定整改措施,主動認領“自覺改”、務求實效“認真改”、舉一反三“徹底改”,確保每個問題、每項任務都見人見事、到人到崗,做到條條改到位、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整改過程中不搞層層加碼,防止問責泛化簡單化,不以問責基層代替本級落實責任。

  (五)完善工作機制。青海省委常委會將整改工作納入年度工作要點,做到年初有安排有部署、年中有檢查有督導、年終有考核有總結。完善整改工作機制,制定反饋問題整改銷號制度,領導小組不定期聽取整改進展情況匯報,領導小組辦公室發揮統籌協調作用,多次召開專題會議,加強過程管理和整改督導,及時糾正整改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青海省政府黨組和省委辦公廳、省紀委監委機關、省委組織部、省委宣傳部、省委統戰部、省委巡視辦對涉及本系統本部門的整改工作,定期梳理整改進展情況。各級黨委(黨組)和相關職能部門建立組織領導機制、責任落實機制、工作推進機制、督促檢查機制,明確分工、落實責任,按台賬對賬銷號。

  二、全面對標對表黨中央要求,對照問題清單、任務清單、責任清單,不折不扣推進巡視反饋問題整改

  (一)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決策部署方面

  1.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特別是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青海工作的重要講話和指示批示精神。

  (1)在學習貫徹上。一是完善了青海省委常委會第一議題學習制度。每次常委會會議前由省委辦公廳匯總習近平總書記最新重要講話指示批示和中央文件、重大會議,列入第一議題學習內容,由省委書記領學,及時跟蹤督查學習貫徹情況。明確每次省委常委會會議議題數量原則上不超過10項,按照輕重緩急合理安排。省委常委會堅持個人自學和集體學習相結合,以個人自學為主的原則,進一步完善全面學習、系統學習的制度機制。省委常委會會議結束后,及時將會議傳達學習材料裝訂成冊,分送省委常委會組成人員。二是青海省委召開常委會(擴大)會議,及時傳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參加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青海代表團審議時和考察青海時的重要講話精神,安排部署全省學習宣傳貫徹工作。及時制定出台關於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的《若干舉措》。召開省級領導干部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考察青海重要講話精神研討會,舉辦省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習近平總書記“七一”重要講話精神專題讀書班,開展專題研討。召開青海省委十三屆十次全會,審議通過《中共青海省委關於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考察青海重要講話精神奮力譜寫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青海篇章的決定》和《中共青海省委關於加快把青藏高原打造成全國乃至國際生態文明高地的行動方案》。堅持把黨史學習教育作為重大政治任務,制定《省委常委班子黨史學習教育工作安排方案》,按時間節點推進全面系統學習,在深入開展4次專題研討的基礎上,結合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考察青海時提出的關於“學史崇德”的重大要求,青海省委理論學習中心組開展“學史崇德”專題研討。三是深入實施《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教育培訓計劃》,推進“黨支部書記能力提升工程”“黨員進黨校集中輪訓工程”,實施“一把手政治能力提升計劃”。截至8月底,已累計選派100余名領導干部參加中央“一校五院”和中央有關部委重點培訓班次,組織2000余名縣處級以上領導干部參加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專題研討班、理論研討班,組織全省5361名縣處級以上領導干部進行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專題網班培訓,重點選調1400名各領域黨支部書記參加省級示范培訓,帶動全省各級黨組織集中培訓黨支部書記和黨員8.04萬人次,已完成年度培訓任務的90%。

  (2)在推動習近平總書記“四個扎扎實實”重大要求和指示批示落實落地上。一是督促指導全省各級黨組織把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黨內政治要件貫穿到請示報告工作全過程和各方面,加強對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的監督檢查,形成傳達部署、研究辦理、跟蹤督辦、現場核查、反饋報告的“落實閉環”系統。二是召開全省黨委督查工作會議,對各地區各部門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進行安排部署。健全完善《關於督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工作規程(試行)》等制度機制,將“推動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指示批示精神貫徹落實”納入《2021年黨委督促檢查工作要點》,印發《關於開展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情況實地督查工作方案》,組成8個督查組深入各地區各部門開展了督查工作。三是堅持“三個最大”省情定位,深刻汲取木裡礦區非法採煤問題教訓,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強化責任擔當,認真實施《木裡礦區以及祁連山南麓青海片區生態環境綜合整治三年行動方案》,確保按時間節點交出整治的合格答卷。截至9月底,《三年行動方案》4個階段60項整治任務均已啟動,已完成46項﹔採坑、渣山一體化治理和修復主體工程總體完成,並通過了階段性州級驗收、省級考核驗收和種草復綠前期條件驗收﹔2021年度種草復綠工程基本完成,生態環境大排查大整治全面完成,798個“問題圖斑”中,已完成整治709個,完成率為88.8%﹔初步確定176宗礦業權分類處置意見,注銷礦業權27宗。四是編制完成《青海省“十四五”生態文明建設規劃(送審稿)》。印發《青海省高質量發展綜合績效評價辦法(試行)》《打造國家清潔能源產業高地行動方案(2021—2030年)》。建設世界級鹽湖產業基地、打造國際生態旅游目的地、打造綠色有機農畜產品輸出地等行動方案編制工作正在有序推進。五是7月7日至9日國家民航局機場司在黃南州組織開展《新建黃南民用機場選址報告》現場評審會,原則通過選址報告,目前正在銜接國家林草局等有關方面盡快完善審批相關要件,力爭年內取得民航局場址審查意見。瑪爾擋水電站全面復工建設。5月21日,青海省市場監管局將華鑫水電100%股權變更為國家能源集團,破產重整工作圓滿成功。六是建立完善省級領導包聯重大項目工作機制,青海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協領導包聯推進41項重大項目,協調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舉辦全省重大項目集中開工儀式,集中開工啟動西寧大學等9個重大項目。

  2.以新發展理念引領高質量發展。

  (1)在落實區域協調發展等國家戰略上。一是印發《青海省推進西部大開發形成新格局2021年工作要點》。加快編制“十四五”重大項目布局規劃,重點對接國家區域協調戰略規劃。二是印發《“十四五”省級重點專項規劃編制任務分工方案》,確定“十四五”省級重點專項規劃編制任務。已完成《“十四五”黃河青海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十四五”黃河青海流域能源發展規劃(初稿)》《青海省重點流域水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2021-2025年)(征求意見稿)》。三是印發《甘青兩省共同推進蘭西城市群建設2021年重點工作任務》,提出推動蘭西城市群合作共建8個方面52條具體任務。目前,西寧蘭州已在交通網絡建設、綠色產業合作、生態環境保護等方面簽訂合作協議,並率先在西部省會城市實現住房公積金互認互貸。系統謀劃民和—紅古創新發展先行區建設。四是截至8月底,西成鐵路累計完成投資9.03億元,正在抓緊開展已確定紅線范圍內的征地拆遷工作。西茶鐵路已完成項目可研審查、用地預審、規劃選址、社穩報告評估工作,正在抓緊開展初步設計相關工作。西寧至青海湖至茶卡鐵路子項工程、青海郭隆至甘肅武勝750千伏第三回線路工程已開工建設。同賽公路正積極推進澤庫縣、河南縣境內征地拆遷工作。加西公路林地手續和草地手續正在按程序報批,土地手續已完成勘測定界並取得驗收意見。西寧繞城高速公路段項目已委托交通運輸部規劃研究院開展前期研究。五是簽訂《青海省商務廳甘肅省商務廳關於推進國際貨運班列合作框架協議》,協商合作事項。簽署《甘青市場監管信息共享網絡平台建設戰略合作協議書》,完成“甘青一體化信息共享網絡平台”建設,實現了甘青兩省企業經營許可信息網絡數據共享。截至7月底,共歸集共享青海甘肅涉企數據信息180萬余條。六是修訂《重大疾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聯防聯控工作機制》,與甘肅、四川、西藏、新疆四省區分別簽署合作協議,建立聯防聯控工作機制。七是指導湟源職業技術學校、西寧城市職業技術學院分別與蘭州旅游職業學校、甘肅有色冶金職業技術學院簽訂合作協議﹔支持青海警官職業學院、青海柴達木職業技術學院、黃南州職業技術學校、互助縣職業技術學校分別和甘肅方面有關學校達成合作意向。西寧蘭州兩市已商定各選派3所學校進行結對。

  (2)在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上。一是編制完成《青海省生態經濟發展規劃(2021—2025年)》。印發《關於促進互聯網平台經濟規范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推進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建設,加大本土電商平台培育力度,培訓合作社社員、返鄉創業青年、留守婦女等群體9萬余人次,累計實現農畜產品網絡零售額11億元。建設“牦牛外賣”電商平台,在果洛州瑪多縣實現外賣配送。二是編制完成《青海省“十四五”工業和信息化發展規劃》《青海省“十四五”金融業發展規劃》,制定印發《關於青海省礦泉水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編制完成沙棘、枸杞等10個生態產業發展單項規劃。制定印發《青海省2021年重點工業項目實施方案》。三是加快數字經濟建設步伐,研究提出組建省級大數據管理部門的意見建議。加快信息技術與產業融合,工業互聯網標識解析綜合型二級節點(青海)上線運行,標識解析量率先在食品行業實現零突破。推動綠色金融、普惠金融深入發展。截至6月末,開展“雙基聯動”業務的銀行基層網點達到536家,建立信貸工作室3803個,惠及83.42萬戶農牧民,全省綠色貸款余額1827.05億元,覆蓋率27.08%。四是編制《青海省“十四五”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規劃》及十個農業農村發展專項規劃。制定《關於調整完善土地出讓收入使用范圍優先支持鄉村振興的實施意見》《關於促進高原特色畜牧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關於推進循環農牧業發展的實施意見》。完成化肥農藥減量增效300萬畝、輪作休耕20萬畝。印發《2021年青海省牦牛藏羊原產地可追溯工程建設實施方案》,42415個養殖戶、合作社和牧場的300余萬頭(隻)牦牛藏羊實現可追溯。五是印發《2021年青海省惠民促消費活動方案》,安排省級促消費資金1800萬元,組織20家餐飲企業參與文化旅游節。啟動省級文化產業和旅游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區(點)創建工作,組織12個省級全域旅游示范區相關人員赴祁連、剛察兩個國家級旅游示范區交流學習。六是編制完成《青海省“十四五”科技創新規劃(送審稿)》。省部共建藏語智能信息處理及應用國家重點實驗室獲批建設,國家科技數據災備中心落戶青海,6個天文望遠鏡項目落地冷湖天文觀測基地。積極開展省級科技計劃項目組織和經費管理改革試點,探索“揭榜挂帥制”和“經費包干制”,加快推動科技成果轉化。

  (3)在鞏固脫貧攻堅成果上。一是印發《關於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實施意見》,制定完善相關行業部門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政策、規劃、方案。組織全省萬名干部下鄉開展“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全面推進鄉村振興落地見效”活動。二是印發《關於下達2021年度脫貧人口、邊緣易致貧人口就業任務的通知》,截至8月底,全省已實現農牧區勞動力轉移就業81.21萬人次,其中脫貧勞動力、邊緣易致貧人口19萬人,超國家下達指標1.5萬人。印發《2021年度脫貧勞動力邊緣易致貧人口短期技能培訓計劃》,確定年內1萬人培訓任務,目前已完成5200人技能培訓。三是實施特色種養業提升行動,完成4個牦牛產業園建設,青藏高原牦牛博物館已完成全部建設任務﹔爭取資金7400萬元,打造藏羊標准化生產基地54個,建設標准化生態牧場15個。出台《青海省促進高原特色畜牧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加大牦牛、青稞等特色產業扶持力度。實施“百鄉千村”產業示范村建設。四是落實《消費扶貧三年行動方案》,目前全省扶貧產品供應商已覆蓋39個縣(市、區),涵蓋342個3764款產品。五是優化農村牧區流通網絡布局,全省已建成39個縣級電商服務中心、36個物流倉儲分撥中心、2555個鄉村級電商服務站點,實現農產品網絡交易額17.1億元。六是編制村集體經濟縣域發展規劃或實施方案,繼續打造鄉村旅游扶貧項目。

  (4)在落實污染防治措施上。通過挂牌督辦、現場巡查等方式,加快推進環湖南岸污水處理廠建設,3座污水處理廠已按時限全部建成投入試運行。

  3.推進全面深化改革和治理能力建設。

  (1)在機構改革上。一是印發《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與省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台配合整改措施》,已完成青海省投資在線平台和青海省工改系統統一審批“總門戶”工作。二是對全省林草部門機構改革和事業單位改革落實情況進行“回頭看”,組成專班就加強縣級自然資源部門對林草工作的統一領導和管理進行調研。進一步明確加強縣自然資源部門對林草部門統一領導和管理的政策規定,提出推動機構改革方案貫徹落實、完善管理體制,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加強干部隊伍建設等方面的若干措施。

  (2)在國企改革上。一是加快建立現代企業制度,18戶企業集團層面已全部調整設置黨委辦公室、組織部、宣傳部﹔17戶省屬出資企業集團層面已全部建立董事會﹔一級企業層面對所屬各層級子企業經理層成員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制度實現100%。穩妥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建立混改季報制度,推動省屬企業子企業混改,累計引入非公資本3.91億元。深化勞動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初步確定10戶企業、18個高管崗位和1個團隊需求面向全國市場化選聘。實施國企改革專項工程,17戶企業均已制定管理提升實施方案和對標清單,11戶企業選擇了19戶對標企業。二是研究起草《關於省管企業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日常調研分析情況的調研報告》,對13家省管企業領導班子提出配備建議。制定《2021年省屬企業市場化選聘職業經理人工作方案》,面向社區招聘急需緊缺管理人選,擬正式啟動2021年市場選聘職業經理人工作。首次面向中央駐青單位推薦篩選外部董事15名,進行公示后納入省屬出資企業外部董事人才庫。三是研究提出進一步加強省國資委工作機構和監管職能的意見建議,完成《青海省全面推進省級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經營性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總體方案》。強化投資負面清單動態管理,省屬企業整體負債率較2018年底下降4.44個百分點。四是印發《省國資委授權放權清單(2021年版)》,7月初向三江集團、國投公司印發國有資本投資公司、國有資本運營公司改革試點方案的批復。發揮產權交易市場對國有企業的支撐作用,二季度進場交易項目成交16宗,總挂牌價6535.03萬元,總成交價7492.53萬元,增值957.5萬元。印發《青海省省屬出資企業資產交易管理辦法》《青海省國有企業投資管理辦法》《青海省國有企業領導人員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管理辦法》,督促國有企業進一步完善配套制度制定及機構設立,開展違規經營投資“回頭看”、專項問題核查等工作。五是穩步推進省級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工作,建立全省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在國土空間規劃中統籌劃定落實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三條控制線。有序推進水資源、森林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改革工作,同步推進國有土地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改革,擴大國有土地有償使用范圍。

  (3)在“放管服”改革上。一是《青海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已經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開展營商環境“集中攻堅”行動,提出了43項重點改革舉措。制定出台《青海省各級領導干部聯系民營企業商協會工作的指導意見》。二是升級信息化系統,強化監測通報,加強部門間協同共享,傾力構建“一張網、一扇窗、一件事、一個環節、一個標准”的便民服務措施,實現了企業開辦時間壓縮至3個工作日以內的目標。著力打造“証照分離”改革青海版,穩步推動省級33個部門和全省229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兩個全覆蓋”。全省縣級以上政務服務大廳均已設置了企業開辦“一窗通辦”專區或提供“一廳通辦”服務,為申請人提供自主填報、幫辦指導等服務。三是開發建設企業開辦微信小程序,實現提交企業開辦申請、自主選擇印章刻制、發票申請等企業開辦事項“一事通辦”。優化納稅服務,設立增值稅電子發票公共服務平台,217項涉稅繳費事項實現“線上辦”,236項稅務文書實現電子送達。全省各級各審批部門全面停止線下審批工作,全方位開展線上審批。四是完善營商環境評價結果運用機制,啟動實施2021年營商環境評價工作,擬於近期開展全省優化營商環境專項督導。

  (4)在加強地方治理能力建設上。一是將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納入年終述職內容。縱深推進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建立健全行政復議案件繁簡分流機制,修改行政復議工作流程,推廣試用全國行政復議工作平台。制定印發《中央依法治國辦對青海省開展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及法治政府建設實地督查反饋問題整改工作方案》。圍繞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重點行業領域亂點亂象治理等,對青海省政府14個部門和西寧市等7個地區進行了行政執法監督檢查。二是印發青海省貫徹落實《法治中國建設規劃(2020—2025年)》《法治社會建設綱要(2020—2025年)》的實施方案。7月27日,青海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對《青海省消防條例(修訂)》草案進行了審議。《青海省物業管理條例》修訂工作已納入省政府2021年立法工作計劃。組織開展行政復議體制改革調研,制定印發《青海省行政復議體制改革實施方案》。三是指導各地區科學合理設置基層黨組織和自治組織。健全完善市(州)、縣(市、區)、街道、社區四級黨組織聯動機制。加快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及時有效防范化解各類矛盾糾紛。優化整合鄉鎮工作力量和服務內容,提升鄉鎮治理效能。深化街道內設機構改革和社區減負增效,統籌設置黨政綜合、基層黨建、公共管理服務、綜合執法4個綜合性辦公室。四是分層落實好省及以下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嚴格按既定支出責任要求的補助比例,及時下達省對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生態環保等領域共同財政事權的補助資金。完善轉移支付制度,加大省對下轉移支付力度,逐步提高提前下達比例。截至8月底,省對市(州)縣各類補助資金1002.1億元(為2020年省對下補助的96.7%)。督導7個市(州)和所屬縣及時召開預算管理一體化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組織完成7個市(州)和所屬縣財政部門系統初始化配置和預算編制模塊測試上線等工作。探索推進會計集中核算和代理記賬模式。研發“互聯網+區塊鏈+智慧代理記賬”智能平台。穩步推進會計集中核算和代理記賬試點,及時總結智能平台試點成功經驗。加快推進第一批“互聯網+區塊鏈+智慧代理記賬”智能平台先行先試推廣應用。

  (二)履行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方面

  4.落實主體責任。一是青海省委常委會會議第一時間傳達學習十九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精神、第六輪巡視視頻反饋會議精神以及中央第十五巡視組巡視青海省反饋意見精神,結合青海實際作出工作部署。青海省委書記以身作則、親力親為,認真履行全面從嚴治黨第一責任人職責,主持研究制定《中央第十五巡視組巡視青海省反饋意見的整改方案》《關於構建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體制機制的意見》等文件,推動工作落實,不折不扣把黨中央決策部署落到實處。二是結合市縣換屆工作,組織部分市州黨政正職卸任新任集體談話,抓住“關鍵少數”,壓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省委常委會班子成員按照“一崗雙責”要求,結合各自聯系和分管領域,領導、檢查、督促分管部門和單位全面從嚴治黨工作,層層傳導壓力。三是認真落實《中共青海省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清單》,開展各市(州)、省直各機關單位黨組(黨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一崗雙責”情況梳理分析工作,檢視問題,糾偏促改。印發《2021年全省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宣傳報道意見》,經常性開展全面從嚴治黨宣傳教育。完成《關於修復海西州黨內政治生態的指導意見》,指導海西、海北州委開展政治生態修復工作。四是傳達“一把手”違紀違法典型案例,向全省通報嚴重違紀違法案件,以案為鑒開展警示教育,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新建並啟用青海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新命名6個省級廉政教育基地,為全省黨員干部錘煉黨性修養、接受警示教育、弘揚廉潔文化提供了重要平台。五是持續保持“嚴”的主基調,堅持有腐必反、有案必查,上半年,全省紀檢監察機關處置問題線索2485件、立案650件,黨紀政務處分635人。針對監督檢查、審查調查中發現的問題,向有關黨組織、單位發出紀檢監察建議書143份,督促發案地區和單位建章立制,堵塞制度漏洞。六是發揮人大監督職能,在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26次會議上,聽取了關於開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關於2019年度省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處問題整改情況、關於木裡礦區以及祁連山南麓青海片區生態環境綜合整治推進情況等報告。

  5.履行監督責任。一是認真貫徹青海省委《關於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二十條措施》,健全完善紀委監委班子成員包片聯系監督機制,制定青海省紀委監委與下級黨委(黨組)班子成員談心談話全覆蓋工作方案,年內實現談心談話全覆蓋。研究制定縣一級開展同級監督試點工作方案,適時啟動試點工作。二是全省紀檢監察機關部署開展護航生態文明高地專項監督工作,共開展監督檢查164次。三是制定印發《青海省紀委監委問題線索管理處置工作規范(試行)》,進一步提升問題線索管理處置制度化、規范化。健全完善省管干部個人問題線索處置台賬和省管干部廉政檔案。圍繞問題線索處置機制、程序及廉政檔案等8個方面,開展黨風廉政意見回復專項整改工作。

  6.強化重點領域廉政風險防控。一是對交通領域以往辦結的問題線索進行了“回頭看”,梳理出2008年至今反映交通運輸領域問題線索,正在逐一核查核實。二是成立以青海省委書記為組長、省長為第一副組長的省政法隊伍教育整頓領導小組,及時召開動員部署會議,出台《青海省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實施意見》《青海省政法隊伍教育整頓領導小組工作規則》,第一批政法隊伍教育整頓進展順利、成效顯現、社會認可。召開全省政法系統警示教育大會,狠抓整改落實,持續推進挂牌案件線索攻堅、挂賬頑瘴痼疾整治、督導反饋問題整改等工作。印發《青海省第二批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實施方案》,第二批教育整頓持續推進。三是印發《青海省貫徹落實<關於常態化開展掃黑除惡斗爭鞏固專項斗爭成果的意見>的若干措施》,層層壓實責任,推動形成齊抓共管工作合力。印發關於加強全省政法隊伍教育整頓監督執紀工作的通知,對黨的十八大以來反映政法系統的信訪舉報全面起底梳理,按程序分類處置。扎實推進監獄系統“減、假、暫”集中整治工作。結合黨史學習教育,印發《青海省政法干警先進事跡選編》《青海省政法干警違紀違法典型案例警示錄》,深入推進政治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四是對領導干部插手工程項目建設問題線索進行梳理,對反映內容具體的問題加大核查力度。研究建立行賄人“黑名單”、征信“黑名單”機制,對審查調查中涉及的行賄人員進行甄別梳理,逐步探索與公檢法機關和金融監管部門建立“黑名單”機制。充分發揮省委反腐敗協調小組作用,持續糾治生態環保、鄉村振興等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在25個重點幫扶縣開展專項監督,督促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五是建立中央第十五巡視組移交問題線索和信訪舉報管理台賬,召開辦理工作專題會,結合市縣鄉換屆工作,及時分類處置,壓實辦理責任,強化督促辦理,嚴格對賬銷號,在確保質量的前提下,推動移交問題線索和信訪舉報快辦快結。

  7.加強作風建設。一是認真落實黨中央關於促進政策落實減輕基層負擔提高工作效率的決策部署,先后召開省委促進政策落實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專項工作機制會議和辦公室工作會議,通過健全工作機制,完善發文開會動態監測、情況通報和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加強和規范請示報告工作,嚴格執行省級四大班子秘書長聯席會議制度,推動文件和會議減少數量、提高質量。二是印發《關於深入整治形式主義做好2021年為基層減負工作及任務分工方案》,明確11個方面34項重點工作。印發《關於進一步規范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義工作實施方案》,對相關地區和部門開展了調研督查。三是一以貫之執行《關於統籌規范督查檢查考核工作的若干措施》,嚴格計劃管理和備案制度,嚴控督查檢查考核總量和頻次。把各級黨組織開展隨機、蹲點、解剖麻雀式調研納入監督檢查、巡視巡察、派駐監督重要內容,加強日常監督和巡視監督,著力糾治突出問題。2021年計劃省級層面開展督查檢查考核47項,較上年壓減21.9%。四是省委常委會會議專題聽取全省作風突出問題集中整治專項行動工作情況匯報,印發《關於全省作風突出問題集中整治專項行動情況的通報》,把整治調研“被安排”、走過場等問題貫穿作風建設全過程,持續深化“推、拖、怕、貪”問題治理。結合貫徹青海省委《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批示精神以木裡礦區非法採煤問題為鏡鑒開展“以案促改”工作實施意見》,從開展對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黨內政治要件貫徹落實情況“回頭看”、推動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強化對“一把手”的監督等方面提出7個整改行動27條措施,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五是緊盯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改頭換面、轉入地下等隱形變異問題,組織成立調研組深入各市州、部分省直部門和企事業單位圍繞6個重點領域(行業)開展作風建設調研督導,為推進作風建設夯實了工作基礎。針對木裡礦區以及祁連山南麓青海片區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四個交叉檢查組前期檢查出的重點問題,向兩市兩州下發督辦通知,開展了書面督查。六是建立了“一節三抓”“一事三抓”工作機制,對群眾反映強烈的公款吃喝、餐飲浪費等歪風陋習露頭就打、反復敲打,持續把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和青海省委、省政府若干措施貫穿於各類專項整治和日常監督檢查。印發《持續深化整治群眾身邊腐敗和不正之風突出問題工作方案》和《全省開展整治違規收送禮金問題專項行動方案》,從2021年4月中旬到12月底,開展專項整治,對中央交辦的群眾訴求類問題線索跟進督辦,推動各級各地聚焦聚力、靶向施治,不斷深化整治工作。上半年,共查處群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314起,處理689人,給予黨紀政務處分304人,公開通報曝光3起典型案例。

  (三)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方面

  8.加強領導班子建設。一是印發《中共青海省委常委會2021年工作要點》,明確提出強化政治責任,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堅持底線思維,發揚斗爭精神,提升對各種風險的辨析和處置能力。認真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知責於心、擔責於身、履責於行,推動工作落細落實。定期對省管領導班子運行、整體結構、優化方向等情況開展綜合分析研判,及時了解掌握省管班子運行情況和省管干部表現情況,找准班子建設中存在的薄弱環節。二是制定《中共青海省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年度計劃》。黨中央印發《關於加強“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意見》后,省委常委會第一時間進行傳達學習,研究制定責任分工,進一步明確了黨委(黨組)落實主體責任、“一把手”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紀檢監察機關履行監督專責、黨的工作機關落實部門責任的具體內容。將《2019—2023年全國黨政領導班子建設規劃綱要》和青海省若干措施指標落實情況納入省委督查計劃。三是組建14個督導組對全省124個地區、單位、企業和高校的年度民主生活會進行全覆蓋督查指導。對全省2020年度民主生活會召開情況進行梳理總結,對2018年以來各市(州)、各縣(市、區)的民主生活會情況進行“回頭看”,查找並整改民主生活會存在的突出問題。結合黨史學習教育,開展黨史學習教育專題組織生活會。7月上中旬,省委常委同志均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了所在支部的組織生活會。四是強化干部監督管理,結合干部考察考核、談心談話、信訪舉報查核等途徑,深入了解干部真實情況,對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咬耳扯袖,做好提醒函詢誡勉工作。重點加強對“關鍵少數”的監督管理,持續深化規范領導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行為和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專項整治工作。開展全省縣處級以上干部個人有關事項集中填報工作,全省縣處級以上領導干部按期全部完成填報。青海省委書記與部分黨政“一把手”進行談心談話,提出政治要求。五是嚴肅查處木裡礦區非法採煤問題涉案人員、違法問題。深化政治巡視巡察,強化問題整改,制定印發《關於加強巡視巡察上下聯動的實施意見》。青海省委書記專題會議、省委常委會會議專題聽取十三屆省委第九輪巡視情況的匯報,研究問題線索處理意見,壓實整改責任,推進問題解決。積極發揮12380舉報平台在干部考察、任前公示、換屆選舉、評先評優、政法隊伍教育整頓等重要工作和關鍵環節的監督作用,定期對全省12380舉報平台暢通及值守情況全覆蓋檢查。

  9.加強干部人才隊伍建設。一是修訂完善《青海省黨政領導干部民主推薦辦法》《干部政治素質考察辦法》,制定《黨委(黨組)推薦省管干部人選暫行辦法》,進一步強化黨組織的領導和把關作用,對發現問題影響使用的,及時終止選拔任用程序。深入落實《黨政領導干部考核工作條例》,全面貫徹落實推動高質量發展政績考核要求,健全完善日常考核、分類考核、近距離考核的知事識人體系,全方位、多角度、立體化考核干部,客觀准確了解、評價和使用干部,不斷提高知事識人精准度。二是印發《關於2020年結合省委巡視開展選人用人專項檢查情況的通報》,指出十三屆省委第七、八輪巡視的30個單位和地區選人用人中存在的問題,要求各地區各單位舉一反三、對照檢查、認真整改。開展2020年度“一報告兩評議”和換屆風氣監督工作,將“任人唯親、拉幫結派”問題作為反向測評內容,及時反饋、責令整改發現的問題。督促各地區各單位認真落實領導干部近親屬及身邊工作人員任前事項報告制度,並嚴格報告審批。編印《青海省嚴肅換屆紀律工作手冊》,將青海省近年來發生的任人唯親、搞“小圈子”等典型案例納入換屆紀律教育內容。將任人唯親、搞“小圈子”等問題納入選人用人專項檢查內容,持續加強對個別任人唯親、違反招聘錄用制度、檔案造假等問題的督辦治理。三是持續加大優秀年輕干部培養選拔力度。大力實施“省管黨政‘一把手’培養工程”,建立“一把手”接替人選庫,加強跟蹤培養和儲備。大力實施“昆侖英才·黨政新苗”計劃,每年選調100名左右“雙一流”建設高校選調生和350名左右常規選調生,持續為省市縣黨政機關補充急需緊缺專業黨政人才。建立完善年輕干部工作動態監測“亮燈亮牌”預警機制,對省管領導班子以及縣(市、區)領導班子配備情況亮燈預警,對各地區各單位年輕干部育選管用工作情況亮牌預警,督促各地區各單位切實做好年輕干部儲備工作。以市縣鄉領導班子換屆為契機,嚴格提名年齡和結構功能等要求,換屆后市(州)黨政班子平均年齡下降1.2歲,配備年輕干部31名。四是持續加大人才工程優化整合工作力度,梳理出尚未進行整合的48項人才計劃,制定《青海省人才計劃調整方案》,大力培養引進急需緊缺的科技領軍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基礎研究人才和高水平創新創業團隊。完成第二批青海省人才工作“伯樂獎”評審工作。組織開展黨組(黨委)書記就履行抓好第一資源的主體責任進行述職評議,印發2021年度人才工作要點,加快實施人才強省戰略。舉辦第二屆“智匯三江源·助力新青海”人才項目洽談會,成功對接項目443個,柔性引進高層次人才1478人。先后組織14家醫院參加4場全國性醫療衛生專場招聘會,16家博士需求密集單位參加5場“中國博士”專場招聘會,全省61家企事業單位赴長春、西安等地開展人才對接活動。截至目前,2021年“校園引才”引進人才中,已辦理手續260人,其中博士56名,碩士59名,正在辦理手續552名。五是認真貫徹落實中組部激勵干部擔當作為9條具體措施和青海關心關愛基層干部的若干措施,從鮮明用人導向、提升干部專業能力、保障基層干部待遇、精准科學函詢談話問責等方面持續用力,扎實推進激勵干部擔當作為政策措施落地落實。持續樹立重實干、重擔當、重實績的用人導向,今年以來選拔使用706名省管干部,晉升一級巡視員(一級警務專員)21人,審核批復二級巡視員(二級警務專員)52人。正確對待和使用被問責、受處分的干部,加強對被問責處分影響期滿干部的跟蹤了解,大膽、合理使用一批影響期滿、表現突出的干部,今年以來青海省委共研究任用處分影響期滿、表現優秀的干部20名。

  10.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一是扎實開展“促百分百達標,迎黨百年華誕”以評促建活動,採取支部自查自評、黨委全面考評、省級交叉互評的方式,對全省1.9萬個黨支部逐一開展考評,推動全省基層黨組織全面達標。二是深入推進“組織體系建設三年行動”21項重點任務落實,確保“組織體系建設三年行動”圓滿收官。召開全省基層黨建工作推進會,制定《全省基層黨建工作重點任務清單》。全面開展新一輪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排查整頓,重點關注軟弱渙散黨組織的組織生活情況,把規范組織生活作為整改提升的重要舉措。三是開展黨內法規制度落實情況大排查,制定印發《黨內法規制度落實情況重點任務清單》。全面推行基層黨委委員列席下級黨支部組織生活會、基層黨委督導黨支部組織生活會制度,全程參與指導15個“兩新”組織2020年度黨支部專題組織生活會。指導基層黨組織做好年度組織生活會和民主評議黨員總結工作,對個別地區和單位存在的會前准備不夠充分、對照檢查不夠深刻、開展批評不夠坦率、整改措施不夠具體等問題進行整改。結合“兩新”組織年檢年審工作,指導督促非公企業和社會組織落實黨建工作要求進章程。調整青海省委“兩新”工委19個委員和6個固定列席單位負責人。

  (四)中央巡視、審計等發現問題整改方面

  一是在全省部分縣區開展專項整治試點工作、把黨章黨規黨紀教育作為黨員教育培訓重點內容的基礎上,結合開展黨史學習教育,在黨支部書記培訓和黨員集中輪訓中,加強了馬克思主義祖國觀、民族觀、歷史觀、文化觀和黨的民族宗教、民族團結進步理論政策等的教育。二是印發《關於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檢視問題整改落實“清零”工作的通知》,通報兩批次主題教育地區和單位整改落實情況,並對后續工作進行安排部署。對“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列出的班子和班子成員未完成整改任務進行重點督辦,目前,有明確整改時限的任務已全面完成,列入長期整改的任務持續推進,實現了“清零”目標。三是嚴格扶貧資金監管和審計發現問題整改,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監管誰負責”的原則,強化跟蹤督促,切實壓實有關地區和部門主體責任。

  三、強化攻堅克難的擔當精神,鞏固擴大巡視整改成果,扎扎實實做好巡視“后半篇文章”

  雖然青海省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問題,比如推動黨委(黨組)履行整改責任上還有差距、做深做實整改任務上還有欠缺、整改工作整體進展不平衡、整改工作與推動工作結合上仍有差距等等。青海省委將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巡視工作和參加青海代表團審議時以及在青海考察工作時的重要講話精神,不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把准方向、堅定信心、實事求是、與時俱進,堅持政治責任不鬆、整改標准不降、工作力度不減,緊緊圍繞巡視整改方案,把握即時整改、限時整改、長期整改要求,堅決出清存量、控制增量、防止變量,一以貫之抓鞏固、盯跟進、重成效、防反彈,一筆一劃、工工整整向黨中央和全省人民交上整改的合格答卷。

  (一)圍繞貫徹政治要求抓整改。把講政治擺在首位,胸懷“國之大者”,把抓好巡視反饋意見整改作為踐行“兩個維護”的重要標尺,從政治上和全局上認識和把握中央巡視整改,在整改落實中從政治站位上找問題、從思想認識上找原因、從責任擔當上找差距、從工作落實上找不足,以講認真、真負責、改徹底的政治擔當,堅決扛起巡視整改重大政治責任,切實增強思想自覺、政治自覺、行動自覺,嚴格落實第一責任人責任和“一崗雙責”,層層傳導壓力,上下貫通、形成合力。

  (二)圍繞貫徹新發展理念抓整改。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結果導向,從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普遍規律、做好新時代各項工作的普遍規律、引領和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根本遵循中找方法、找答案,在強化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深化標本兼治上下功夫,在增強各級領導班子的創造力、凝聚力、戰斗力上下功夫,在揚優勢、強弱項、補短板,推動青海高質量發展上下功夫,高標准高質量推進整改任務落實,做到條條要整改、件件有著落,推進巡視整改走深走實。

  (三)圍繞總體國家安全觀抓整改。結合深入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青海考察工作時重要講話精神和青海省委十三屆十次全會精神,鞏固和守護好青海的生態安全地位、國土安全地位、資源能源安全地位。把巡視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從嚴治黨、融入班子隊伍建設,聚力唱響主旋律、弘揚正能量和民族團結進步、宗教和順和諧,牢牢掌握意識形態工作領導權,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以更嚴的措施、更實的作風,腳踏實地、久久為功,在抓落實上見真章、動真格、求實效,扎實推動巡視整改問題見底清零。

  (四)圍繞提高地方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抓整改。堅持當下改與長久立相結合,科學督導和加快進度相結合,加強對整改工作的全過程管理。實施整改任務對賬銷號制度,加強整改進度管理,實施動態監測調度,不打折扣、不搞變通,嚴格按時序進度完成整改。對完成的整改任務,適時開展“回頭看”﹔對需要長期堅持整改的任務,緊盯不放,分步實施﹔對反復出現、普遍發生的問題,建立健全整改長效機制,深化標本兼治。建立督查問責機制,開展專項督查,對存在的問題進行通報,補齊短板弱項,讓治根本、管長遠的制度成果落地生根,賦予地方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新的生機和活力。

  (五)圍繞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抓整改。把偉大建黨精神內化為理論修養、政治修養、紀律修養、作風修養,激發廣大黨員干部的精氣神,不斷深化擴大巡視整改成果,切實把巡視整改成效體現到推動高質量發展的生動實踐上,以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創造經得起實踐、人民和歷史檢驗的業績,不斷開創新時代青海各項工作新局面。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電話:0971-8483706﹔郵政信箱:中共青海省委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青海省西寧市城中區七一路346號,郵編810099)﹔電子郵箱:qhxszgbgs@163.com。

  中共青海省委

(責編:楊玥、劉沛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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