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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實現市場信用修復“全覆蓋”

2021年08月16日17:38 | 來源:人民網-青海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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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西寧8月16日電 (楊玥)近日,青海省制定出台《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信用修復管理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積極推進全省市場監管各業務領域信用修復“全覆蓋”,激發市場主體活力,鼓勵失信主體主動糾錯、誠信經營。

《暫行規定》明確了在對經營異常名錄(狀態)、嚴重違法失信名單作出移出(恢復)決定后屆滿三個月、六個月的,無需當事人再次申請,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自動停止對列入(標記)、移出(恢復)記錄的公示,徹底刪除相關失信信息。

《暫行規定》實現了對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的失信信息修復“全覆蓋”,即除對《辦法》規定的行政處罰、經營異常名錄(狀態)、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信息進行修復外,還將“雙隨機、一公開”抽查檢查結果、年度報告和屬於重點領域的食品抽查檢查(抽檢)結果、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檢查(抽檢)結果等信息也納入修復范圍,實現失信信息“能修盡修,應修必修”,充分發揮信用修復機制在鼓勵失信主體自我糾錯、誠信經營中的重要作用。

同時,對於因當事人填報錯誤的年度報告信息導致的信息錯誤狀態,《暫行規定》專門針對該情形推出了年度報告修復機制,當事人按照規定提交申請材料並經市場監管部門准予修復后就可以對錯誤的年報信息予以更正,並對修改前后的年度報告信息同時進行公示。

此外,《暫行規定》還確定了失信信息公示期具體規定,設置了合理的修復程序,加大對當事人欺詐申請的懲戒力度,實施具有震懾力的守信承諾監督措施。 

(責編:劉沛然、張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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