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任务六项保障措施!青海全面推行林长制
人民网西宁9月27日电 (杨启红)本网从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获悉,《青海省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青海省林长制包括草长制,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已于9月15日正式印发各地贯彻落实,《实施意见》提出五大任务,明确六项保障措施,为青海省加强林草生态保护,深入推进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
《实施意见》提出五大项任务,分别是保护森林草原资源,严守森林草原红线;发展森林草原资源,提高生态供给能力;完善管理机制,健全林(草)长体系;加强设施建设,提升监测能力;完善林草法规制度,加强治理能力建设。《实施意见》明确,到2021年底,建立五级林(草)长制体系,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到2025年,建立体系健全、保护发展管理制度完善、上下层级政令畅通、部门联动高效、监督考核评价科学的林(草)长制运行体系,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管理水平显著提升,生态功能更加完备,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生态管护体系更加完善。
互助北山林场。人民网 甘海琼摄
为保障任务的顺利推进,《实施意见》明确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大资金投入、严格执法监督、强化绩效考核、加大宣传引导六项保障措施。此外,《实施意见》还提出,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建立省、市州、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林(草)长制组织体系。
林(草)长制是林地、草地、湿地、荒漠、大地景观“五大生态空间”,实现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生态重建、生态富民、生态服务、生态安全“六条战线”全覆盖的重大制度安排。通过构建高效能林(草)长制体系,将推动林草工作迈上更高水平,将推进“绿化”向“美丽”转型发展,将加快生态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步伐。
据了解,为进一步加大草原生态保护力度,青海省于2019年开始在果洛州6县试点推行草长制,果洛州建立了州、县、乡、村四级草长制和州、县、乡、村、管护员五级管理体系。通过一年多的试点,果洛全州草原管理水平明显提升,草原生态保护建设成效显著提高。《实施意见》是在广泛深入调研和总结果洛州推行草长制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结合青海省实际,研究起草印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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