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智引才!青海省发布三十条重点支持政策
7月23日,在第二届“智汇三江源·助力新青海”人才项目洽谈会上,青海省从人才培育引进、创新创业、激励保障三个方面发布了30条惠及面广、含金量高、针对性强的重点支持政策。
长期以来,青海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人才工作。此次发布的重点支持政策中,在人才培育引进方面有10条,旨在激励引导用人单位聚焦“四地”建设,奋力推进“一优两高”,培育引进紧缺高层次人才团队。其中包括:支持高端研发创新平台集聚,对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中国民营500强企业在青海建立的独立法人研发机构或创新平台,分别给予500万元、400万元、300万元一次性科研经费奖励;支持专业孵化器引进、入孵、培育奖励,对于业绩突出的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和孵化器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奖励等。
在人才创新创业方面的10条重点支持政策,重点围绕加大研发投入、壮大创新主体、推动科研成果转化等方面给予支持,实现人才链、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政策链“五链融合”。包括:支持创新平台建设,对新认定的省部共建或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期内给予每年200万元的建设与运行经费支持;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对国家年度综合评估排名较历史最好位次前进5位以上的国家高新区和青海省评估排名第一的在建省级高新区,在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创新团队、创新载体等方面,分别给予1000万元和500万元以上的省级科技专项经费组合支持等。
在人才激励保障方面,10条重点支持政策着眼拓展人才成长空间、健全工作责任制、加强荣誉表彰、营造良好生活环境,为广大人才解决后顾之忧。如:开辟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对引进和培养的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及急需紧缺人才,可直接申请评审高级职称,职称申报可不受岗位数额和岗位级别限制;支持用人单位特设岗位引才用才,允许高校、科研机构设立5%的流动岗位,采取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形式聘用高层次或紧缺人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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