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意见
支持西宁大学筹建阶段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近日,青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支持西宁大学筹建阶段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加大西宁大学筹建阶段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力度,推动西宁大学高标准起步、高水平建设、高质量发展,以更好服务国家战略和青海经济社会发展。
《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打造一支高素质师资队伍,培育一批在国内外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创新型人才和高水平团队,努力把西宁大学建设成为在国内有影响力的高水平应用研究型理工类大学,为建设更加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提供有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意见》坚持党管人才、德才兼备,服务大局、突出重点,高端引领、注重培育,竞争择优、分类评价的基本原则,依据西宁大学筹建阶段学科专业设置和教学科研工作需要,建立高层次人才引育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 重点引进学科、学术带头人和教学科研团队,统筹兼顾人才规模结构,高质量实施学科专业孵化建设,确保西宁大学筹建阶段人才队伍达到教育部规定的普通本科高校设置标准,为建设“西部名校、百年大学”奠定坚实人才基础。
《意见》指出,要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突出“高精尖缺”引才导向,建立多元人才引进机制,支持高层次人才流动共享,着力造就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及高水平创新团队,大力培养青年英才,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作用。要健全高层次人才管理体制机制,创新人事管理制度,优化科研管理体系,创新学科建设管理体制,强化绩效考核管理。要优化高层次人才评价体系,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完善分类评价体系,创新人才评价方式,加强人才褒扬激励。要强化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加大人才队伍建设资金支持,完善人才服务保障,搭建事业发展平台。
《意见》要求,各责任单位按照青海省委省政府关于西宁大学人才队伍建设的部署要求,坚持和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在青海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发挥优势、主动作为,分工负责、统筹协调,定期会商、形成合力,积极创造条件,全力支持西宁大学筹建阶段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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