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湖长制”绘就湖泊水生态画卷

张洪旭

2020年06月23日08:59  来源:青海日报
 

  今年以来,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持续推进“湖长制”工作,不断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保护有力的湖泊管理保护机制,进一步改善湖泊生态环境,为湖泊水的健康保驾护航。

  海西州推进湖泊管理范围划定,将湖泊及其生态缓冲带划为优先保护区,严禁以任何形式围垦湖泊、违法占用湖泊水域;加大对跨湖、穿湖、临湖建筑物和设施建设的管控,最大限度减少对湖泊的不利影响;在重点湖库实行功能区划、养殖总量控制等制度,禁止在湖库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建设任何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工程项目。

  海西州对周边人口相对密集、生态环境承载压力大的湖泊,实行岸线分区管理,合理划分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可开发利用区,控制开发利用强度,最大程度保持湖泊岸线自然形态,对处于无人区或者周围人口密度低、属自然状态的湖泊,保持岸线原始形态。

  海西州坚持节水优先,健全集约节约用水机制,对湖泊取水、用水和排水进行全过程管理,控制取水总量,落实湖泊取水许可和有偿使用制度;开展联通联控联调,建立湖泊生态补水长效机制,鼓励使用再生水、雨洪水补水,保证湖泊生态用水在合理水位。根据湖泊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划,有序推进生态退化湖泊治理与修复,逐步恢复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推进水域生态景观化,建设湖泊生态岸线、滨湖绿化带和水生生物保护区,开展水生陆生动植物物种资源调查,保护濒危水生野生动植物及珍稀鱼类栖息地、鱼类产卵场和洄游通道,科学开展增殖放流,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和水体净化调节功能,打造整洁优美、水清岸绿的湖泊水生态环境。

(责编:陈明菊、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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