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病慢性病医保政策:便民惠民暖民心

2020年06月16日09:54  来源:青海日报
 

医保部门人员深入基层开展政策宣讲和现场办理相关业务。

医保部门人员入户为群众宣讲相关政策。

医保经办人员为群众办理业务。
省医疗保障局供图

  “全省特殊病慢性病患者朋友们,近年来,我省高血压、糖尿病等特殊病慢性病患者持续增加。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是抵御特殊病慢性病的关键。目前,我省为城乡居民确定了包括糖尿病、高血压在内的25种特殊病慢性病待遇保障政策。凡参加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患有糖尿病、高血压在内的25种特殊病慢性病的,除了住院正常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政策并按规定报付住院费用外,您还可以根据您所患特殊病慢性病情况,享受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待遇政策以及糖尿病、高血压门诊用药保障政策……”

  这是省医疗保障局致全省特殊病慢性病患者的一封信。自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保门诊特殊病慢性病政策和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实施以来,方便患者享受医保待遇,切实减轻了患者吃药贵、看病贵的问题,增强了参保群众对医疗保障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结合实际

  出台政策送福音

  随着人口老龄化发展、生活行为方式变化,慢性病已成为我省城乡居民的“健康杀手”,成为了群众主要的疾病负担。慢性病治疗周期长,医疗费用高,不仅危害身体健康,还给患者家庭带来较大的经济负担。当前我国已经进入慢性病的高负担期,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等慢性病成为制约健康预期寿命提高的重要因素。据测算,全国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中约有3亿多“两病”患者,我省参保城乡居民约有72万“两病”患者。

  “将高血压、糖尿病的用药纳入医保报销。”为进一步减轻城乡居民“两病”患者门诊用药负担,2019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求;第64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门研究部署完善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卫健委、药监局等4部门出台了《关于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

  为此,2019年12月,省医疗保障局、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和省药监局结合省情实际,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实施方案》和《全省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支付标准》的两项政策,新政策保障的对象为参加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确诊为高血压、糖尿病,需要采取药物治疗且未纳入门诊特殊病慢性病保障范围的“两病”患者。

  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德县居民罗某就切实享受到了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的福利。“我患高血压已有8年之久,以前每年购买降压药需要花费700元左右,也报销不了多少钱。去年这个政策出台后,我去医保局详细了解了相关内容,并经过鉴定申请享受到这项政策,每年能报销400元的药费。对于像我这种需长期服药,家庭经济条件较差的农村家庭来说,这样的政策真是大大减轻了我的负担啊!”罗某高兴地说。

  正如罗某所说,我省“两病”门诊用药医保不设起付线,患者在二级、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使用符合用药范围的药品费用的报付比例分别为50%、60%,年度内高血压门诊用药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糖尿病最高支付限额为600元,同时患有“两病”的最高支付限额为1000元。并且,参保人员可根据就近、方便的原则自主选择2至3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享受“两病”用药专项待遇的定点医疗机构。

  多措并举

  让政策落地落实

  5月22日,海东市化隆回族自治县医保局会同县卫健局,组织县公立医院、零售药店相关人员前往德恒隆乡卡什代村,开展门诊特殊病慢性病政策和“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进乡村宣传活动。

  宣传活动现场,前来咨询的群众络绎不绝。“25种特殊病慢性病具体有哪些?”“特殊病慢性病对个人生命和家庭的危害有哪些?”“是否能同时享受门诊特殊病慢性病政策和‘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

  化隆县医保局工作人员对群众最关切的问题,通过举例的方式进行了反复细致的讲解,让群众更加深入全面地理解和掌握政策内容,教育动员群众对待特殊病慢性病要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疗。

  同时,在这次活动中,化隆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藏医院3家公立医院选派6名具备专业资质的医师,免费为群众提供义诊、现场健康咨询以及量血压、测血糖服务。5家定点零售药店免费发放“两病”及其他特殊病慢性病常用药物。

  这是我省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推动政策落实落地的一个缩影。为提高群众对特殊病慢性病相关政策的知晓率,把党的惠民政策送入千家万户。全省各级医疗保障部门根据群众需要,采取义务巡诊、设立政策宣传点、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入户精准宣讲、在门户网站开设医保宣传专栏、利用移动等通讯公益平台推送信息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解读门诊特殊病慢性病政策和“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切实提高群众对相关政策的知晓率,加大惠民政策的普惠力度。

  广大群众纷纷表示门诊特殊病慢性病政策和“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是党和政府的好政策,工作人员上门问诊、送药、讲政策,让大家备感温暖。

  减负降压

  群众切实享红利

  不断调整完善医疗保险政策,是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遏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的有效手段。我省根据脱贫攻坚中央巡视“回头看”和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要求,坚持把特殊病慢性病政策与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同步抓、同落实。

  医疗保障扶贫是我省脱贫攻坚战中的重要部分。为打好这一仗,我省为贫困群众构筑起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着力解决了困难群众因贫看不起病、因病加剧贫困的问题。

  2018年,家住湟中区拦隆口镇合尔营村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文青顺,因患病分别在湟中区第一人民医院、青海大学附属医院住院治疗11次,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90%。

  对此文青顺激动地说:“如果不是医疗保障扶贫政策,我们家负担不起这么高的医疗费用,感谢国家,感谢政府,感谢医保部门……”

  文青顺的事情并非个例。2019年,全省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切实发挥医疗保障兜底作用,通过加强顶层设计,采取有力措施,提升经办能力等,确保了贫困人口100%参保、100%享受待遇,患者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后实际报销比例达90%,让广大贫困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爱。

  “今年,省医疗保障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基本医疗有保障’,一鼓作气、乘势而上,下足绣花功夫,有效防范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重点普及医保政策法规知识,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医疗保障知晓率、参保率和满意率,营造医保改革发展的浓厚氛围,切实打通医保政策惠民见效、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把政策和健康送到群众家门口,让医保政策切实成为群众身心健康的‘护身符’,扎实做好医保扶贫各项工作,坚决如期打赢医保脱贫攻坚战。”省医疗保障局局长吕刚说。

(责编:陈明菊、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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