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照片由省人大法制委员会提供
2020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一场突出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来势汹汹,在习近平总书记的亲自指挥、亲自部署下,中华大地打响了一场众志成城、勠力同心的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近14亿中国人民汇聚起撼天动地的磅薄力量倾心尽力、守望相助、同心战“疫”,全国各行业各系统立足职能,承担职责,迅速行动,共克时艰,奏响了一曲曲可歌可泣、震撼心灵的抗疫战歌。
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疫情发生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高度重视,立足人大职能,勇挑依法抗疫重担,迅速作出各项周密安排,狠抓任务落实,取得积极成效。根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的任务安排,部署开展法规梳理工作,摸清疫情防控和应急管理方面立法底数,掌握立法需求。积极作为、主动担当,有针对性地调整常委会立法和监督计划,新增“关于禁止非法捕猎、交易和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为立法项目,将鼠疫防控条例从调研项目调整为立法项目,将野生动物保护条例新增为调研项目,同时增加“听取和审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和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开展动物防疫法及动物防疫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监督项目。3月25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非法捕猎、交易和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这项特殊时期出台的法规性决定从立项、起草、论证、审议通过仅仅用了一个月,在时间紧、任务重、节奏快、难度大的非常状态下,省人大常委会察民情、集众智,积极作为,蹄疾步稳,保证了决定的高质量。《决定》的出台为确保中央、省委关于疫情防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提供了法治保障,为政府及相关部门实施最严格的野生动物保护措施提供了制度支撑,为全社会提高公共卫生安全意识提供了理念引领,使外界强烈感受到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担当。
过往可忆待追忆,擘画蓝图照未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履职以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盯良法善治总目标,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推进重点领域立法,持续健全完善立法工作体制机制,深入推进科学民主依法立法,不断探索特色精细立法的青海实践,立法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高,立法引领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功能进一步增强。两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勇于尝试,敢于创新,创造了多个“首次”的探索经验,在我省地方立法史册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篇章。首次组建专业门类齐全、知识结构合理、人员规模适度的省人大常委会立法智库,创新立法专家咨询制度;首次委托第三方开展立法评估,探索地方立法评估新模式;首次与青海民族大学、青海师范大学合作成立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推动立法实践与理论研究融合发展;首次举办“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主题法治论坛,拓展丰富立法活动形式;首次召开特色立法精细立法座谈会,探索地方立法新路径。凡此创新,不胜枚举,通过一项又一项的制度探索,通过一次又一次的生动实践,不断紧跟新时代步伐,紧扣新时代脉搏,逐步形成了地方立法要紧紧围绕地方特色、地域特征和民族特点,做到立法理念精良、选题精准、过程精细、内容精确、体例精简、队伍精干、法规精致的新时代地方立法理念,为进一步提高我省立法质量和效率指明了前进方向、明确了实践路径,提供了科学遵循。
未来可期当奋力,步履铿锵且向前。走进新时代,面对新形势,社会对立法的期许更大,人们对立法的要求更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期盼,已经不是有没有,而是好不好、管不管用、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只有制定出良法才能推动善治、实现善治。如何制定出贯彻党委部署、反映人民意愿、体现省情实际的良法?对这些问题的回应,成为新时代高质量立法的内在要求,省人大常委会一直在探索中实践、在创新中推动。提高站位明方向。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自觉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落实到地方立法工作实践中,坚守党领导立法工作的总原则,注重通过立法贯彻落实“四个扎扎实实”等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确保总书记嘱托和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反映全省人民意愿、全社会一体遵循的法规规范。
人大主导显担当。常委会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的要求,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在立法规划计划的制定,在禁止非法捕猎交易和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等重要法规的起草,在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法规的论证审议,在环境保护法实施办法、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等法规的立法后评估方面发挥主导作用,彰显了人大担当。今后还将进一步强化主导意识、完善主导制度、提高主导能力、提升主导质效。
精准选题定目标。依法科学有序编制立法计划,是推动立法工作有重点、分步骤进行的重要保证,也是增强立法工作科学性、针对性和时效性的内在要求。常委会着眼于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着眼于保障我省发展战略、着眼于疫情防控需要,统筹急用先立与兼顾长远,科学确定立法项目,将鼠疫防控、畜禽屠宰管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禁毒、公共信用信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宗教事务等12个项目确定为今年立法任务,依法有序推进。
完善机制提质效。建机制、立制度是规范和保障立法活动高效有序开展的基础,是提质效、利长远的系统工程。常委会高度重视立法机制制度建设,先后出台立法程序、立法项目征集论证、立法协商、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智库专家服务、第三方评估等十余项相关制度,使我省立法工作更加规范高效、有章可循。特别是2019年,常委会党组报请省委批转了关于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工作的意见,从推进科学民主依法立法的重要意义、主要原则、实现路径、保障措施四个方面,对我省立法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规范,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地方立法工作的重要指引。今年还将调研督导相关机制制度的落实情况,研究制定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工作规范等制度,推动立法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完善,推动立法过程更加科学有序,推动制定的法规条例更加精细有效。
明确路径亮特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地方特色是地方立法的生命力所在。”地方立法长期以来不同程度存在照抄照搬、大而全等问题,如何走出一条具有地方特色的立法之路,常委会坚持从实际出发,探索出了特色立法、精细立法的青海实践。前不久召开的立法计划工作会上再次强调,要深入探索完善特色精细立法的青海实践,处理好立法项目与调研项目、立法质量与立法数量、责任与目标、立法指导与合法性审查、抓工作与带队伍之间的关系,通过对特色精细立法各方面、各环节的准确把握、落地落实,使每一部法规都能成为保障善治、促进发展的精品良法。
扬帆起航风正劲,砥砺奋进谱新篇。新时代新要求,新任务新使命,我们要以更加昂扬进取的姿态,科学准确把握立法工作的规律特点,持续加强立法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立法的质量和效率,为服务保障“一优两高”战略、提升地方治理能力和水平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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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两弹一星”精神 主动肩负起历史重任 1964年10月16日,大漠深处一声巨响,我国第一颗原子弹爆炸成功;1966年10月27日,我国第一颗装有核弹头的地地导弹飞行爆炸成功;1967年6月17日,我国第一颗氢弹空爆试验成功;1970年4月24日,我国第一颗人造卫星发射成功。…【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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