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妇联建立三项合作机制

全面提升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合力

董慧

2020年06月16日09:37  来源:青海日报
 

近日,青海省妇联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作为妇联组织的“一把手工程”,积极主动作为,自觉扛起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大旗,创新维权新举措,探索建立维护儿童权益工作三项新机制,依法依规为妇女儿童全面发展营造环境、扫清障碍、创造条件,切实维护了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省妇联与省检察院出台《关于建立共同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的五项工作措施》,全省检察机关与妇联组织强化合作,加强对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的惩治打击,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促进妇女儿童保护法律体系健全完善。我省全面构建儿童权益保护联动机制,将推动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附条件不起诉等涉案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落实。检察机关与妇联组织共同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共同推动未成年人教育培训和看护行业等的入职查询和从业限制制度的落实与完善,进一步推动与妇女儿童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与公共政策的完善。检察机关与妇联组织共同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系有关部门及其他社会主体,联防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省司法厅与省妇女联合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合作建立健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机制》,加强对妇女儿童权益的综合司法保护。建立日常联系、信息资源共享、权益保护合作、妇联参与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联合普法和犯罪预防工作五项沟通联系合作机制。

为进一步做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省妇联与各市州妇联共同探索建立预防性侵未成年人、维护女童人身权益的五项工作制度,着重建立和完善重点人群和家庭关爱服务、妇女儿童侵权案件的发现报告、多部门联防联动、上下联动的妇女儿童舆情应对、妇女儿童侵权案件推进工作督查制度。

省妇联坚持全省预防性侵未成年人、维护女童人身权益工作问题导向,坚持底线思维,各级妇联组织切实找准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风险点,聚焦侵犯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等重点问题,充分发挥基层妇联执委和妇女之家、儿童之家、维权服务站,以及维护女童人身权益“一站式”取证试点单位的工作优势和作用,构筑起触觉灵敏、应对有力、服务到位的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体系,把党的关怀和温暖送到妇女儿童身边,让广大妇女儿童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责编:陈明菊、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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