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国资委出台“两个规则”强化国资监管

钟倩

2020年06月16日09:36  来源:青海日报
 

  近日,为加快完善青海省国有资产监管体制,进一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加快形成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要求,强化省属企业存在风险、问题警示力度,指导和督促企业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省国资委出台《青海省国资监管提示函工作规则》和《青海省国资监管通报工作规则》(以下简称“两个规则”),着力推动我省省属企业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

  “两个规则”参照国务院国资委《国资监管提示函工作规则》和《国资监管通报工作规则》主要内容,结合我省实际对有关工作分工和流程进行了细化完善,详细列出省属企业在党的建设、深化改革、生产经营等过程中适用提示函和通报的各种情形。其中,《国资监管提示函工作规则》突出事前和事中监管,明确国资委将对省属企业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风险和问题进行提示,旨在抓早抓小、预防为主、警示为先;《国资监管通报工作规则》强化事后监督问责,明确国资委将对省属企业已经发生的典型性、普遍性或重大违规问题和资产损失事件进行通报,发挥警示教育和惩戒震慑作用。两个规则相互呼应,形成对业务监督、综合监督、责任追究三位一体的监督工作闭环。

  “两个规则”出台将进一步提高国资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对加快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形成国资监管一盘棋,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持续推动国企国资做强做优做大具有重要意义。

(责编:陈明菊、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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