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化

推行“地长制”保耕地

罗珺

2020年06月12日09:52  来源:青海日报
 

近日,海东市循化撒拉族自治县根据法律法规,结合实际,详细制定了“地长制”工作实施办法并全力推行。截至目前,县级地长牵头,联合各乡镇、各部门,就沿黄重点区域“两违”专项整治工作共拆除10起,恢复土地面积3.16万平方米,清理乱堆乱放砂石料12030.8立方米;乡镇级地长牵头,治理乱挖乱采矿产6起;村级地长牵头,整治违法违建14起。 循化县把推行“地长制”作为贯彻落实国家耕地和基本农田、矿产资源保护政策的重要举措,成立由县政府县长担任地长、分管自然资源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副地长、27家单位及各乡镇乡镇长为成员的地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县自然资源局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压实各部门、各乡镇及村社责任体系,明确各级地长职责,细化落实工作措施,形成党委政府牵头抓总、部门协调联动、逐级抓好落实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执法监察共同责任机制,组织开展土地、矿产、林地资源动态巡查,对发现的土地、矿产、林地资源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处理,确保地长制工作推进有组织、有部署、有落实;其次,为严格落实各级属地责任,严格依法查处土地、矿产、林地资源违法行为,负责监督检查辖区内土地、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行,全面建立县、乡(镇)、村三级地长制体系,健全地长制工作机制,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加大对土地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对协调解决推行地长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大措施建立地长会议制度,对地长制工作进行总结考核,安排部署有关工作、定期通报土地、矿产资源管理情况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定期通报制度,对各级地长负责牵头组织督察工作建立工作督察督办制度,为实现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零约谈、零问责”的目标,切实落实自然资源管理的共同责任建立执法联席会议制度,严格依法治地管地,完善制度保障体系,建立健全考核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健全地长制工作机制。

(责编:刘沛然、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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