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通公司党支部开展监督执纪专题党课

2020年06月02日16:43  来源:人民网-青海频道
 

为进一步推动公司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全体职工理解和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明晰党员干部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的主体责任。根据公司党员讲党课和“大讲堂-中层干部上讲台”培训工作安排,6月2日上午,公司纪检监察专员陈建国开展了一期题为《准确理解和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专题党课。

党课指出,“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基本方针,是中国共产党探索出来的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宝贵经验。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作为这一基本方针的具体表达,已成为《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重要内容。

党课强调,随着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不断完善,“四种形态”被不断赋予新的时代意义和理论内涵。全体党员干部应注重从以下四个方面把握“贯通”。一是在政治方向上体现“贯通”。党员干部尤其是负责监督执纪的专职人员要把旗帜鲜明讲政治放在首位。用好纪律和法律两把尺子,做实做细监察执纪职责。二是在履行监督职责上把握“贯通”。党员干部要依纪依法履职、秉公用权,要树立廉洁从政从业的道德操守,纪检监察人员要增强监督执纪的本领能力,在监督的内容、方式和要求上要与党的思想教育工作无缝连接、有效贯通。三是在分层分类上体现“贯通”。监督执纪过程中要严格区别违纪与违法,要对应党章党纪和《监察法》的相关规定,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基本方针,有效避免要么“好同志”要么“阶下囚”的状况。四是在提高自我要求上体现“贯通”。纪检监察人员要将政治思维、纪律思维、法治思维相互贯通,做到敢于运用、精准运用、规范运用,保持政治定力、把牢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通过培训,公司全体职工充分认识到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具有的丰富内涵和现实意义。既体会了党中央对腐败的零容忍政策,也体会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基本方针。此次党课对公司进一步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净化全体职工尤其是党员干部的思想意识具有积极意义。

(责编:刘沛然、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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