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三江源成为野生动物的乐园

——青海省人大常委会野生动物保护法执法检查系列报道之四

陆广涛

2020年05月06日09:39  来源:青海日报
 

  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洒在隆宝湖畔,蒙蒙的金光衬着这一片圣地,明净的天空,软绵绵的白云,风儿吹起,云朵如小船一般在湖内轻轻荡漾,似乎预示着每一个新生力量的蓬勃向上。

  玉树藏族自治州隆宝自然保护区地处青藏高原腹地、三江源头,水资源丰富、湿地面积大、野生动物种类多,是濒危鸟类、迁徙候鸟以及其他野生动物的栖息繁殖地,是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级黑颈鹤自然保护区,是三江源自然保护区核心地带也是生态保护的重点区域。

  4月的玉树,气候回暖,万物复苏,记者跟随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刘同德带领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执法检查组来到隆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一同了解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在当地所带来的变化。

  “隆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10000公顷,保护区内主要植被类型为草甸和淡水沼泽,为水禽候鸟提供了充足的食物和良好的生态环境。这里也是世界上惟一生长、繁衍在高原的鹤类,中国所特有的珍贵鸟类——黑颈鹤栖息繁殖的集中地区。”隆宝国家级自然保护站站长巴桑才仁介绍说。

  作为野生动物的栖息地,隆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鸟类16目36科115种。其中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有黑颈鹤、遗鸥、黑鹳、胡兀鹫、金雕5种;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有大天鹅、蓑羽鹤、灰鹤、高山兀鹫、秃鹫、大鵟、草原雕、黑鸢、纵纹腹小鸮、短耳鸮、红隼、燕隼、猎隼等13种。主要鸟类有斑头雁、赤麻鸭、白眼潜鸭、绿头鸭等。雀形目鸟类主要有棕颈雪雀、白腰雪雀、长嘴百灵、角百灵、赭红尾鸲等43种。

  在保护站内的观鸟平台上,检查组一行通过高清望远镜,将多种野生鸟类尽收眼底。“随着三江源生态保护项目的实施以及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落实,让周边群众对生态保护意识日益提高,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日益提高,同时保护区的建设,也能够更加科学更加规范的对野生动物们进行保护,如今隆宝自然保护区已经成为鸟儿栖息的乐园。”玉树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生德说。

  据了解,此次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执法检查是从人大角度全面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一法两决定”“一优两高”战略部署落实落地的重要举措。而执法检查重点将聚焦法律法规规定,切实推动政府领导责任、监督责任、工作责任、法律责任落到实处。严格依法履行职权,把握依法原则,在宪法法律范围内履职尽责。

  “此次执法检查要准确把握查清病灶,对症下药,提出务实有效的意见建议,推动‘一法两决定’全面贯彻实施。玉树这片净土,人类和野生动物和谐相处,是亲人和朋友的关系,我们应该提升环保意识,保护野生动物,保护共同的地球。”青海省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陈小宁说。

  玉树州作为野生动物保护的重点区域,近年来,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建立了由公安、市场监管、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网络监管等部门组成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具体职责,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猎捕、非法交易、非法饲养、非法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各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活动。

  此外,作为三江源头,组织森林公安、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地管理部门经常性地开展野外巡护工作,开展巡山、巡湖、巡林、巡草等执法检查,阻止在国家公园、各类自然保护地以及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等重点区域使用猎夹、网套、投毒、布置陷阱等方式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确保从源头上“管好、管死”。

  “长期以来,玉树州在宣传普及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及法律法规和查处违法案件方面做了大量工作,野生动物生存、发展环境得以改善,野生动物物种逐年增多。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动物是大自然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动物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重要内容,也是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的重要任务。而我们要做的就是要一直保护它,守护它,为野生动物们提供一个美丽的家园。”玉树州副州长何勃说。

(责编:马建辉、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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