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出台加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

推动青海全省警示教育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刘永涛

2020年04月29日08:08  来源:青海日报
 

  近日,青海省委出台《关于加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意见》指出,加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政治要求,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举措,是筑牢党员、公职人员思想道德防线,促进廉洁自律的重要抓手。各级党委(党组)要通过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矩,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真抓实干、转变作风。

  《意见》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推进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工作的主体责任,把警示教育纳入党委思想政治建设的总体部署、贯穿全面从严治党各环节、体现在组织生活的各方面,做到警示教育常态化,每年至少集中组织一次警示教育活动。坚持做到警示教育对象的全覆盖,既抓好各级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又突出重点,抓好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和重点领域、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警示教育。坚持用好“固定开展学习培训、深化提醒谈话和谈话函询、加强典型案例剖析、规范处分决定宣布、组织旁听庭审教育、强化通报曝光力度、建好用好教育基地、丰富廉洁文化活动”等八项举措改进警示教育方式方法,夯实警示教育成效。

  《意见》要求,要把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作为党委(党组)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注重总结提高,确保党风廉政警示教育任务落细落小落实。

(责编:马建辉、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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