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办体育,办出体育新天地

王宥力

2020年04月21日11:02  来源:青海日报
 

  图片由青海省体育局提供

  体育。法治。体育法治?在很多人的理解中,体育和法治似乎是完全不沾边的两个概念。一个活力激情,一个严肃严谨,体育法治建设又该怎样去理解呢?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颁布实施25周年。这部于1995年8月29日在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全体会议上通过的法律,不仅填补了国家立法的一项空白,而且标志着中国体育工作开始进入依法行政、以法治体的新阶段。

  25年来,国家体育事业发展和体育法治工作的历程和经验让我们看到,依法治体、以法治体,让体育法治体系建设更加完善,“行走”在法治轨道上的体育事业正在实现健康、持续、高质量发展。

  活力!我监督指导,你放手办赛,体育热情更高

  积极转变体育行政部门的角色,实行政企分开、政社分开、管办分离,把更多的办赛自主权交给社会。这是青海省体育局依法行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措施之一。

  或许有人会问,“举办体育赛事不就是体育部门的事儿吗,为什么要把自主权交给社会?”答案显而易见,因为只有老百姓自己知道,“我们想要的是什么样的体育,体育部门应该做什么。”

  据了解,近年来,青海省体育局严格履行体育监管、服务职责,不断提高依法治理水平,切实做到了“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健全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并通过网站公开,尤其在行政审批、行政检查及行政执法中做到法规依据清、职责权力清、程序方法清。“三张清单”晒出了体育行政部门的权力家底,也拉近了政府与群众的距离,让大家明白了体育部门和社会力量各自需要做什么、需要怎么做。

  现实中,青海省体育部门也是在按照这一原则履职的。比如,在赛事举办方面,严格按照《青海省体育赛事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取消商业性群众体育活动的审批,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将一般性的单项体育赛事主办权交给体育社团组织,同时加强了对赛事的监管、指导和服务。现在,除特殊项目外,省级以下赛事活动不需要省体育主管部门审批了。各单项协会、企业都可以自主办赛,体育主管部门则更多地承担了监管、指导和协调服务的职责,确保赛事依法、合法、规范举办。政府职能的转变让老百姓身边的赛事门类更多了,“草根”项目越来越地有了交流沟通展示的平台,全民健身的覆盖面不断扩大。

  大家还清楚地记得,青海省第十七届运动会暨第二届全民健身大会,在赛会办赛机制和模式上打破了以往的做法,所有的项目全部由80个单项协会组织、协调和办赛,各级体育部门主要负责指导。“这样做的好处就是让全民健身活动的覆盖面更广。”青海省体育局一级调研员宋爱军说。

  依法履职,深化“放管服”改革不仅加速了办赛主体的多元化,同时也让赛事内容更加丰富起来。记者了解到,近几年来,青海省的体育单项协会发展迅速,而且项目得到进一步细化。运动协会由原来的40多个发展到近100个,冰雪产业、户外、路跑、越野跑、空竹、皮划艇等大众喜欢参与的项目协会相继成立,让更多的人有了交流学习的平台,对青海省全民健身“提质增速”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在省体育局办公室副主任安才旦看来:“加强赛事监管,向社会购买体育服务,让协会、俱乐部等社会力量办赛,既符合转变政府职能、依法行政的要求,也是深化体育改革,推进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现实需要,同时,也避免了体育行政部门在赛事活动举办中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矛盾。”

  在转变职能中,青海省体育部门更多地扮演了“裁判员”和“服务员”的角色,通过各种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和服务手段,对体育赛事、体育协会、健身活动和体育设施进行有效管理。比如,将过去由事业单位青海省体育赛事管理中心具体承办环湖赛,改为由青海省体育赛事有限公司具体承办,青海省体育赛事管理中心工作更多地回归到对全省各类体育赛事活动的指导和监管。对健身气功活动开展、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审批等监管事项,通过“双随机一公开”进行监管检查,确保权力下放后不打折扣,不被滥用,改变了“一批了之”的重审批轻监管的现象。在方式上,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推行“一网通办一事通办”,优化公共服务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提高了工作效率。为提高服务的精准度,青海省体育局还专门开展了体育法治调研和座谈,面向基层体育部门和体育协会,对全民健身、体育产业、赛事活动和体育设施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法治问题梳理分析,及时解答基层单位和广大体育爱好者遇到的疑难,从政策法规制定、制度执行等法治的角度解决实际困难。

  严谨!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体育法治建设掷地有声

  体育法治需要“良法”,更需要“善治”。近年来,青海省体育工作在建章立制、依法治理上取得了新进展,体育治理方式也从凭经验办事逐步转变为依法办事,青海体育人正在将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不断融入到体育实践活动中,不断推动青海体育高质量发展。

  社团组织登山活动需要哪些审批手续?今年有哪些赛事活动?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具体有哪些规定……带着这些问题,只要打开青海省体育局官网,都能找到答案。《青海省体育赛事管理办法》《青海省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赛事监管和服务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清晰明了,举办赛事也好,参与赛事也罢,责任明晰,分工明确,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对体育工作而言就是要在健全完善法规制度和执行落实好政策规定上下功夫,只有这样,公共体育服务和公众的体育权利才能得到保障,体育才能得到连续、稳定、高质量发展。”青海省体育局局长尕藏才让说,只有规范、安全、高质量的体育赛事和服务才能更好地提升群众生活的幸福指数,才能进一步体现体育本身承载的价值。

  近年来,青海省体育局不断健全并严格落实依法决策制度,在重大赛事活动、项目安排、政策制定、经费支出、人事问题等决策事项中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通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依法依规决策部署、落实执行,提高了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比如,在环湖赛市场化改革、重大赛事举办、项目合同签订、信访案件处理等具体工作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专家作用,解决了涉法疑难和专业性强的问题。同时,为保证法制的统一性,强化规范性文件审核和管理,对《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等不符合现今体育工作实际的规范性文件及时清理修订,对《青海省关于加快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产业的实施意见》《青海省体育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宣传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青海省优秀运动员聘用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落实好调硏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公开发布程序,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加强行政轨法队伍建设,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活动,每年对青海省级各单项协会赛事组织工作、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体育项目、资金及体育场馆开放使用情况等开展专项检查,使群众享受更加优质高效的体育服务。

  “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在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国务院出台《体育强国建设纲要》的新形势下,青海省体育立法工作也步入了快车道。据悉,《青海省全民健身条例》已列为青海省政府2020年立法计划重点调研项目,并已经开展立法调研。

  坚决!零发现,零容忍,法治意识深入人心

  走进青海省体工二大队的办公楼和运动员宿舍楼,随处可见关于兴奋剂知识普及和反兴奋剂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海报。“干干净净参赛”“坚决对兴奋剂说不”等反兴奋剂教育已经成为青海省教练员和运动员心中牢固的底线,这不仅是青海省体育局长期开展的普法内容之一,更是担当和责任的体现。

  记者注意到,现在青海省开展的各类体育赛事,不论级别高低、不论规模大小,时刻都在强调反兴奋剂的问题;在青海省体校、省体工一、二大队对运动员的普法教育、文化课授课内容中,反兴奋剂也占有很大的比例。“对于兴奋剂,我们的目标是零发现,态度是零容忍。反兴奋剂不仅是对体育赛事和观众的尊重,是对对手的尊重,也是维护体育竞赛的公平公正的需要。”尕藏才让说。

  目前,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増强法治意识已经成为青海省体育系统的工作常态。青海省体育局系统建立健全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落实《青海省体育局关于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和《青海省体育局普法责任清单》,以法治政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载体,紧密结合体育业务工作开展法治宣传。充分利用环湖赛、“全民健身日”“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普法时机,学习宣传以新《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条例》《反兴奋剂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非法经营、非法使用兴奋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宣传等各类活动。积极组织领导干部参加宪法、监察法、“五法”网络答题、网络学法考试等各类网络学法活动,邀请法律顾问开展普法知识讲座和培训,结合体育工作典型案例,开展体育法治案例分析宣传。

  在青海体育发展的蓝图中,体育法治建设永远在路上,青海省体育事业在法治轨道上会走得更稳更远。

(责编:马建辉、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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