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宁在高原美丽城镇示范省建设专题会议上强调

突出科学性阶段性地域性可持续性 加快推进高原美丽城镇示范省建设

李欣

2020年04月08日09:40  来源:青海日报
 

  4月7日,青海省委副书记、省长刘宁主持召开高原美丽城镇示范省建设专题会议,听取示范省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研究《高原美丽城镇示范省建设实施方案》,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他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突出科学性、阶段性、地域性和可持续性,加快推进高原美丽城镇示范省建设。

  刘宁指出,建设高原美丽城镇示范省,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举措,是主动融入新时代国家战略的重要途径,是完善青海省城镇现代化治理体系的重要抓手。要深刻认识高原美丽城镇示范省建设的重大意义,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全局视野,找准定位、明晰路径,统筹谋划、有序推进,进一步激发高原美丽城镇发展的活力,高水平推进高原美丽城镇示范省建设。

  刘宁强调,要坚持“一优两高”,突出绿色惠民、生态利民,把“山水林田湖草”共同体理念融入城镇建设,使高原美丽城镇示范省建设与其他四个示范省建设有机融合、统筹推进。要坚持“三定四融”、百年目标、高原特色、协同共建,立足省情实际,顺应城镇化发展规律,充分融入传统文化基因,打造有历史记忆、文化脉络、地域风貌、民族特色的百年小镇,让人民群众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要深化部省合作,着力推动城镇体检评估、规划编制、立法等工作,加强城市管理、典型塑造和资金支持,为建设高原美丽城镇示范省提供保障。

  副省长匡湧出席会议并提出具体要求。

(责编:陈明菊、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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