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委组织部印发实施《青海省干部教育培训学员管理规定》

何敏

2020年03月10日09:00  来源:青海日报
 

为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干部教育培训学员管理规定》,近日,青海省委组织部修订印发《青海省干部教育培训学员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严肃培训纪律、切实改进学风提供了基本遵循,持续推动学员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

突出政治标准,落实从严要求。《规定》要求,学员必须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任务和中心内容,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终身课题,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自觉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党性锻炼。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措施精神,严格遵守学习培训、安全保密和廉洁自律等各项规定。严禁参加任何形式的宴请、饮酒和娱乐活动,不准接受和赠送礼品、纪念品、土特产等,不得在校接待以汇报工作、探望为名的各种礼节性来访。不得以同学名义、以任何形式拉关系、搞“小圈子”,不得成立任何形式的联谊会、同学会等组织,不得确定召集人、联系人等开展有组织的联谊活动,不得利用同学关系谋取私利。

压实主体责任,弘扬优良学风。《规定》明确,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要切实履行学员管理主体责任,完善并严格执行学籍、学习、考勤等规章制度,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学员。不得在高档宾馆、风景名胜区举办培训班,不得超标准安排食宿,不得借实地考察、现场教学等名义搞变相旅游,不得向学员发放高档消费品和纪念品。举办开班和结业仪式要简约俭朴,提倡给学员提供电子版学习资料。要对学员培训期间的学习态度和表现、理论知识掌握程度、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情况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进行全面考察了解,主要表现以书面形式向学员所在地区和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反馈。

精准选调学员,强化组织管理。《规定》指出,学员所在单位要支持和鼓励干部参加学习培训,要准确掌握干部参训情况,精准选派干部参训,参训名单报主办单位确定后,如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请假或换人。学员所在单位和干部管理部门在学员参训前要进行纪律提醒。培训班主办单位要在培训班成立学员党支部和班委会,对重点培训班要选派专人跟班,明确跟班联络员的工作职责,突出对学员学风的监督和品行的考察,严禁借培训之名变相搞公款旅游等活动。干部管理部门要按规定将干部在培训期间的主要表现作为干部考核、任职和晋升的参考。

(责编:王红玉、杨阳)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