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45个县(市、区、行委)全部调整为一般防控地区

2020年03月05日19:24  来源:人民网-青海频道
 

人民网西宁3月5日电(杨阳)3月5日,青海省人民政府发布第16号通告,自2020年3月5日24时起,青海将非重点防控地区的12个县(市、区)调整为一般防控地区。通告全文如下:

2020年3月3日至4日,青海省卫生健康委组织有关专家对西宁市、海东市、海北州、海南州、海西州、玉树州等六个市州的12个非重点防控地区(县、市、区)开展了疫情风险综合评估。3月4日,召开省指挥部专家咨询座谈会进行了评估论证。经专家综合分析研判后认为,全省疫情防控工作持续稳定向好,确诊患者全部成功治愈并积累了一定经验,医疗救治成效显著,防控措施得当有力,输入传播风险总体可控,疫情物资保障困难的状况得到有效缓解,12个县(市、区)符合青海一般防控地区标准。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2月17日印发的分区分级标准,截至3月5日,青海全境已连续18天为国家低风险地区。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青海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青海省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精准施策工作方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指导性文件精神,结合青海当前疫情形势,省政府决定,自2020年3月5日24时起,将青海非重点防控地区的12个县(市、区)调整为一般防控地区。

此次调整后,青海省45个县(市、区、行委)全部为一般防控地区。

(责编:王红玉、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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