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

青海省各级法院均已实现网上开庭审理案件

于瑞荣

2020年02月22日09:00  来源:青海日报
 

2月20日,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依托互联网法庭,网上开庭审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这是省高级人民法院在疫情防控期间首次通过互联网法庭开庭审理案件,至此,全省三级法院均已实现案件网上开庭审理。

为确保庭审工作顺利开展,承办法官提前建立网上开庭临时微信联络群,指导双方当事人下载安装和使用网上庭审APP,核实参加庭审的诉讼代理人委托信息,对案件争议焦点进行前期沟通。庭审中,法官和书记员严格落实疫情防护要求,诉讼参与人互不见面,身份核对、答辩、举证、质证等均在网上完成。庭审视频画面清晰,声音传输清晰,庭审直播同步进行,庭审笔录同步完成在线核对与签名。由于庭前准备工作充分、当事人积极配合,网上庭审取得良好效果。

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为依法保障人民群众诉讼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和规范在线诉讼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省高级人民法院认真学习贯彻通知精神,加强对全省法院疫情期间在线诉讼工作指导,各级法院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对疫情防控期间审判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将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到人,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人和协办人,分工负责,限期完成。针对疫情防控期间不宜集中办公、办案以及部分工作人员因居家隔离等原因不能按时到岗的实际,要求办案人员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和信息化建设成果开展网上办公、办案。对节后安排的庭审,要求通过互联网法庭进行远程视频开庭,不具备条件的原则上延期审理。对已经开完庭的案件,通过在线合议系统、学习强国视频会议系统等,抓紧合议,将疫情对审判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自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全省法院坚持司法办案和疫情防控两手抓、两不误,通过互联网法庭、云端法庭、微信等平台远程开庭审理案件73件,通过青海移动微法院、青海网上法院完成网上立案378件,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保障了全省法院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责编:王红玉、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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