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确诊病例呈现家庭式、集中式传染

2020年02月03日12:58  来源:人民网-青海频道
 

人民网西宁2月3日电(杨玥)2月3日,青海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第三场新闻发布会在西宁举行。目前青海省累计确诊13例病例,其中重症1例,其他患者病情稳定,青海省报告的病例呈现从武汉返回人员家庭式传染、集中式传染的特征。同时,自今日起青海春节假期结束,行政、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将陆续开工、开业、开学,特此提示市民尽量减少人员聚集,无事不出门、少出门,减少感染风险。

最新确诊病例情况通报

发布会上,青海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马永成对1月31日至2月3日9时全省确诊病例情况、密切接触者排查和管理情况、医疗救治情况进行通报。

病例9:苟某某,26岁,男性,西宁市某俱乐部体育教练,西宁市湟中区李家山镇人。该患者于2020年1月6日前往武汉探亲;1月16日跟随其父(确诊病例7苟某)自武汉出发;1月17日抵达西宁;1月28日晚出现咳痰、鼻塞等症状;1月30日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收住青海大学附属医院进行隔离治疗,并采集患者标本;31日分别经西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检测均呈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

病例10:马某某,33岁,女性,长期在武汉市拉面馆从事餐饮服务,西宁市湟中区大才乡人。现住西宁市城东区。该患者于2020年1月21日在武汉出现发热、咽痛等症状;1月23日从武汉自驾车出发;1月25日抵达西宁;1月30日收住省人民医院发热门诊隔离治疗,并采集患者标本送检;2月1日、2日分别经西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检测均呈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

病例11:张某某,43岁,男性,长期居住在西宁市城北区大堡子镇鲍家寨村,河南省固始县人。该患者于2020年1月10日与家人赴武汉参加婚宴;1月15日乘坐飞机返回西宁;1月27日出现咳嗽等上呼吸道症状;1月31日到西宁市第三人民医院就诊,随即被医院隔离治疗,并采集患者标本送检;2月1日、2日分别经西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检测均呈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

病例12: 郭某某,女,42岁,系病例11张某某妻子,现住西宁市城北区大堡子镇鲍家寨村。2020年1月10日随其丈夫赴武汉参加婚宴,并于1月15日同机返回;1月31日,陪同其丈夫就诊于西宁市第三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并于同日隔离在西宁市城北区指定的德宫大酒店进行医学观察;2月1日下午自觉胸闷,随即被送至西宁市第三人民医院隔离治疗;2月2日采集标本送检,经西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检测均呈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

病例13:患者冶某某,男,26岁,农民,系病例10马某某同行接触者,现住海北州门源县青石嘴镇黑石头村,海北州门源县人。2020年1月17日自驾车赴湖北武汉旅游,19日抵达武汉,期间在武汉逗留 3天;2020年1月23日随同病例10马某某一行9人自武汉驾车出发;1月25日抵达门源县,抵达后被当地安排居家隔离观察;2月2日其同行者病例10马某某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后,将其转运至海北州第二人民医院住院隔离观察;2月2日该患者出现发热,体温37.5℃,采集患者标本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检测,结果显示新型冠状病毒核酸呈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

以上5例确诊病例,均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和诊疗方案要求,采集临床标本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分别经西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初筛、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复核,全部呈阳性。

截至2月3日9时,全省实验室共检测临床标本328人份,其中西宁市检测251人份、海西州检测27人份。

对全省累计报告的13例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通过流行病学调查、发布紧急通告、动员基层社区(村)摸排等途径全力寻找。截至2月3日9时,共排查出密切接触者264人,各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防控方案要求,均实施了居家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目前,青海省累计确诊13例病例,其中重症1例,其他患者病情稳定。其中,重症患者苟某、男性、44岁,1月30日被确诊,入院时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的诊疗方案,经省级专家会诊,被确定为重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伴高血压、糖尿病、脂肪肝、双肺多肺叶、多肺段感染。入院后青海省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多次组织呼吸科、重症医学科、检验科专家和传染病专家会诊,反复讨论,采取抗感染、抗病毒、吸氧等对症治疗,集中资源、集中专家,全力以赴抢救生命。2月2日经CT复查,双肺病灶增多,结合氧分压和氧饱和度等指标,专家认为病情较2日前加重,有向危重症发展的可能。下一步医疗机构将密切监测该患者血氧饱和度及各项生命体征、胸部影像学变化,及时采取治疗措施,全力救治。

严格管控返青人员

随着假期结束,外出人员将陆续返青。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青海省政府日前发布了第5号公告,凡从外省返青人员,要妥善保存好旅行相关信息,到青后第一时间与所在单位联系,由所在单位登记造册,并报告居住地社区、村(居)委会。返青人员到青后必须自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两周,隔离医学观察期间不要走亲访友,不要聚会聚餐,不要到人员密集公共场所活动,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要第一时间告知居住地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村卫生室,并立即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此外,居家隔离者应注意以下事项:1.最好是单独居住。被隔离者应单独居住一间通风良好的屋子,并与家庭其他成员至少保持一米距离,尽量不做亲密接触。2.保持室内通风。每天开窗通风两次,每次通风时间至少三十分钟。3.对经常频繁接触的家居物品,要每天进行消毒、清洗,浴室、卫生间每天至少消毒一次。4.设置专用垃圾桶。丢弃的纸巾和口罩要放在专用垃圾桶内,并在丢弃垃圾前用消毒液喷洒,至垃圾湿润后扎紧垃圾袋。5.个人生活用品专人专用,不与其他家庭成员混放。6.被隔离者的餐具使用后可以用洗涤剂和清水清洗。

(责编:陈明菊、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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