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关于加强外地来宁人员排查管理工作的紧急通告

2020年01月26日22:03  来源:人民网-青海频道
 

西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关于加强外地来宁人员排查管理工作的紧急通告

(第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卫生健康委、市住房保障房产局:

根据青海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居民小区等公共场所管理,切断病毒传播途径,确保公众健康安全,经指挥部研究,对外地来宁返宁人员作如下临时管控措施:

一、凡1月10日以后外地来宁返宁人员,包括在宁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需一律到所在小区登记备案,有发热、咳嗽、呼吸道感染等不适症状者,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医,无不适症状者,居家自主隔离14日(从返宁之日起计算)。

二、各县区人民政府迅即安排各乡镇(街道)和社区(村)全面排查外地来宁返宁人员,特别是武汉疫情高发地来宁返宁人员,以及与其有直接接触者,如出现发热、咳嗽、呼吸道感染等不适症状,应及时就近至发热门诊就医,无不适症状者,采取居家自主隔离,不宜外出及参加各类聚集性活动。

三、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安排社区(村)、房产部门负责安排物业公司做好防控工作,凡非本小区(村)常住居民,无正当理由不进入小区走访走动。确需进入必须履行发热检查,并做好来访人员基本信息和联络方式登记工作。

四、各县区政府和物业管理部门要支持督促各社区(村)、小区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增强自我防范意识,避免疫情传播蔓延。

五、各社区(村)、小区对外地来宁返宁人员拒不配合登记就诊的,要及时向辖区卫健、公安部门报告,或直接向指挥部报告,电话:0971-6265952/12345。

六、排查管控情况实行日报告制度,及时报指挥部信息核查组,电话:0971-6163216。

 

西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0年1月26日

(责编:马建辉、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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